<th id="6yc0e"></th>
  • <samp id="6yc0e"><pre id="6yc0e"></pre></samp>
  • <ul id="6yc0e"><pre id="6yc0e"></pre></ul><ul id="6yc0e"><pre id="6yc0e"></pre></ul>
    <samp id="6yc0e"><pre id="6yc0e"></pre></samp>
  • <th id="6yc0e"></th>
    <samp id="6yc0e"></samp>
  • <kbd id="6yc0e"><pre id="6yc0e"></pre></kbd>
    <samp id="6yc0e"></samp>
    <ul id="6yc0e"><tbody id="6yc0e"></tbody></ul>
  • <samp id="6yc0e"></samp>
  • 在线免费成人亚洲av,无码毛片一区二区本码视频,亚洲日韩一区精品射精,国产99视频精品免费视频36

    公司章程

    時間:2024-08-22 18:11:37 公司章程 我要投稿

    (集合)公司章程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章程,章程是組織或團體的基本綱領和行動準則,在一定時期內穩定地發揮其作用。那么相關的章程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歡迎大家分享。

    (集合)公司章程15篇

    公司章程1

      網上怎樣打印公司章程

      1.將準備好的資料復制到word文檔里

      2.然后點文件--打印----然后選好關聯打印機就可以了

      公司章程在哪里查詢

      答:需在登記機關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提檔,即營業執照所載地址.

      網上怎樣打印公司章程

      企業登記檔案資料查詢要求:

      1、各級公、檢、法機關,審計機關及其他黨政軍機關持介紹信(公函)及查詢人員工作證件;可查閱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2、持企業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公章,可查閱本企業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3、律師受當事人委托,持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和律師執業證,可查詢與代理事項有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4、其他企事業單位、個人因訴訟、仲裁等需要查閱企業登記檔案的,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和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相關證明,可查閱與之相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公司章程制定

      答:

      1、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共同制定,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股東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發起人制定,經出席創立大會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公司章程缺少上述必備事項或章程內容違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應要求申請人進行修改;申請人拒絕修改的,應駁回公司登記申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廣州市商事登記暫行辦法》等規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為本公司行為準則,公司全體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名稱、住所和申報的經營場所

      第二條公司名稱:

      第三條住所:

      第三章公司主營項目類別和經營范圍

      第四條經營范圍: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和認繳的

      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第五條公司認繳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

      第六條股東的姓名(名稱,不填寫證件號碼)、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姓名

      或名稱

      出資數額(萬元)

      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

      第七條股東作為出資的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規定數額的,應當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

      第八條股東不按照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

      1.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要求公司為其簽發出資證明書;

      3.按照本章程規定的方式分取紅利。

      4.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股權以及優先認繳公司新增注冊資本的權利;

      5.按有關規定質押所持有的股權;

      6.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有權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7.在公司清算完畢并清償公司債務后,按照本章程規定的方式分配剩余財產。

      8.參加股東會,并按本章程規定的方式行使表決權;

      9.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者監事的權利;

      10.股東會、執行董事的決議、決定內容或者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二、股東的義務:

      1.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應當按期足額繳納本章程載明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續;

      3.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4.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5.不得抽逃出資;

      6.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7.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第五章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十條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一、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三、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實繳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四、股東依法轉讓出資后,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等事項記載于股東名冊上。

      第六章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股東會的.職權

      一、本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為公司的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股權)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二、股東會的議事規則如下:

      1.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4.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規定行使職權;

      5.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6.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本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股東會每年召開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7.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負責召集,執行董事主持。

      8.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9.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二條執行董事的職權

      一、本公司設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執行董事任期為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二、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經理的職權

      公司設經理,由股東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定;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股東會、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監事/監事會的職權

      一、公司設監事會或監事,監事名,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選舉為監事。監事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會/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第十六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1.挪用公司資金;

      2.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3.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4.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5.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6.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十七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執行董事/經理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職務:

      1.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

      2.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經理擔任,但其喪失執行董事/經理資格的;

      3.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

      4.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5.其他導致法定代表人無法履行職責的法定情形。

      第十九條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1.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2.法定代表人在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代表公司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

      第八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二十條公司的財務、會計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公司應當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由股東會決定。

      公司依法律規定在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所余稅后利潤,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的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任何個人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

      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清算

      第二十一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二條公司出現除上一條第(三)項以外的解散事由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第二十三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四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進行公告。

      第二十五條清算組在清算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二十六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一)、如何網上打印公司章程具體流程是什么

      (二)、20xx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下載

      (三)、20xx年最新公司章程范本工商【下載】

      (四)、20xx年最新一人公司章程范本工商下載

      (五)、工商局個人獨資公司章程范本下載

      (六)、20xx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過程序介紹

      (七)、20xx年工商局公司章程

      (八)、20xx年國有獨資公司章程

      (九)、20xx年注冊公司章程范本

      (十)、20xx年個人獨資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營業期限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如與公司以往章程有矛盾以本章程為準,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

      規章有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并相應修改本章程。

      第三十條本章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立。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章程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決定變更公司名稱、變更經營范圍、變更股東、變更股權,特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1、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名稱: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現修正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2、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經營范圍:化工產品、膠粘制品、塑膠制品的銷售及其它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除易燃易爆,強腐蝕、劇毒)。

      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為準。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現修正為:經營范圍:化工產品、膠粘制品、塑膠制品、彩晶玻璃的'研發及銷售,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貨物及技術進出口(除易燃易爆,強腐蝕、劇毒)。

      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為準。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3、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公司股東共______個:

      (1)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2)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3)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現修正為:公司股東共______個:

      (1)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2)姓名:______

      住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4、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1、股東姓名:

      2、身份證號碼:

      3、出資方式:

      4、出資額(萬元):

      5、出資比例:

      現修正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1、股東姓名:

      2、身份證號碼:

      3、出資方式:

      4、出資額(萬元):

      5、出資比例:

      全體股東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章程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宗旨:通過有限責任公司組織形式,由股東一人出資籌集資本金,

      建立新的經營機制,為振興經濟作出貢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XXX市XXX區XXX

      第四條 本公司由1個股東出資設立,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承擔

      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

      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并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具有企

      業法人資格。

      第五條 經營范圍:XXX。

      第六條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本公司成立日期。

      營業期限:XXX(根據公司章程自定)

      第二章 注冊資本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XXX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股東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一覽表。

      第九條 公司登記注冊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一式兩份,股東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資證明書遺失,應立即向公司申報注銷,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核后予以補發。

      第十條 公司應設置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住所、出資額及出資證明書編號等內容。

      第三章 股東的權利、義務和轉讓股權的條件

      第十一條 股東作為出資者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二條 股東的權利:

      一、決定公司各種重大事項;

      二、查閱各項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潤;

      四、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財產。

      第十三條 股東的義務:

      一、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二、以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但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通過法律程序批準同意者除外); 第十四條 出資的轉讓:

      股東可以決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人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四章 公司的機構及產品的方法、職權

      第十五條 為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正常開展,公司董事和監事,負責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策劃和組織領導、協調、監督等工作。

      第十六條 公司設經理、業務部、財務部等具體辦理機構,分別負責處理公司在發展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日常具體事務。

      第十七條 董事、監事、經理應遵守公司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

      第十八條 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并邀請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列席有關會議。

      第十九條 公司研究決定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

      (二)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 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者;

      (三)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 公司(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 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者。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經理的,該選舉、委派或 者聘任無效。

      第二十一條 國家公務員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第二十二條 董事、監事、經理應當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

      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董事、監事、經理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二十三條 董事、經理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給任何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單位和個人。

      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的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亦不得將公司的資金以個人名義向外單位投資。

      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二十四條 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經營相同或相近的項目,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五章 股東的職權

      第二十五條 股東行使以下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任命或更換非由職工代表出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任命或更換非由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或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以及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7、對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8、修改公司的章程;

      9、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經理;

      10、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六章 董事、經理、監事

      第二十六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 人,非職工董事由股東任命或委派,職工董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三選一)。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三)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五)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七)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置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報告;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董事,并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 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支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議,并應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議應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并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董事任期為三年,可以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三十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和投資方案;

      (四)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只設監事1名,由股東任命或委派產生,監事任期為每屆三年,屆滿可連選連任;本公司的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的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在董事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

      (四)向股東會議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 財務、會計

      第三十二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三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制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表,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審計,報送財政、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并送交各股東審查。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下列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一)資產負債表;(二)損益表;(三)財務狀況變動表;(四)財務情況說明書;(五)利潤分配表。

      第三十四條 公司分配每年稅后利潤時,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五十時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用于彌補上一年度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

      第三十五條 分配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

      第三十六條 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公司的會計帳冊、報表及各種憑證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裝訂成冊歸檔,作為重要的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 公司合并、分立和變更注冊資本

      第三十七條 公司合并、分立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由公司的股東作出決定;按《公司法》的要求簽訂協議,清算資產、編制資產負債及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并公告,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八條 公司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時,應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作出合并、分立決定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公司合并、分立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擔。

      第三十九條 公司因合并、分立,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應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章 公司破產、解散、終止和清算

      第四十條 公司因《公司法》第181條所列(1)(2)(4)(5)項規定而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告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交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才能向股東分配。

      公司清算結束后,公司應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注銷登記。

      第十章 工會

      第四十一條 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設立工會。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公司應支持工會的工作。公司勞動用工制度嚴格按照《勞動法》執行。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公司股東。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股東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須經股東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十五條 公司章程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等有抵觸,以國家法律、

      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等為準。

      股東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公司章程4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昆明××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昆明市××路××號××室

      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經營項目應符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術語)。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公司股東名錄

      第五條 公司股東名錄:

      股東名稱 認繳出資額 出資 出資 持股比例

      或姓名 (萬元) 方式 時間 (%)

      貨幣或非貨幣

      第六條 股東認繳出資額的時間由全體股東約定。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七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全體股東約定的其他職權:

      (11)

      (12)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八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 (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全體股東約定)。定期會議應于每年 月按時召開(全體股東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全體股東約定)。但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 人(3至13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 年(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設副董事長 人(可不設),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也可由全體股東約定產生辦法)。董事長、副董事長任期 (三)年(全體股東約定),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不得為他人提供擔保;(對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擔保數額不得超過 萬元)

      全體股東約定的其他職權:

      (12)

      第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條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會議應由 以上的董事出席(全體股東約定),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占全體董事 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全體股東約定),并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六條 公司經理1名,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有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全體股東約定的其他職權:

      (9)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為 人(不得少于三人),[或者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人(1-2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本款僅限于公司設監事會的情形)

      第十八條(設監事會條款)監事會每年召開 次會議(至少一次),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會議應由 以上的監事出席(全體股東約定),所作出的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議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全體股東約定的其他職權:

      (7)

      (8)

      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六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______(董事長或經理)擔任(全體股東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為 。

      第七章 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 年/長期(全體股東約定),自《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四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未就出資轉讓召開股東會的,股東應就其出資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該購買該轉讓的出資;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3)股東會決議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全體股東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 條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七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修訂,自公司變更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一式 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名、蓋章:

      昆明××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章程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企業體制,規范公司行為準則,使公司在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良好機制中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公司中文名稱為xxx建筑裝飾公司。

      第三條:本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伍佰萬元整。

      本公司法定地址為:xxxx

      第四條:本公司是經廈門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集體所有制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行為受國家法律約束,其經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本公司是以其實有資本向債權人負責。

      第六條:本公司宗旨是:使企業穩步迅速發展,使全體職工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為廈門經濟建設,為全社會的繁榮、美化環境和人類的進步事業而盡企業責任。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七條:經營范圍。主營:建筑室內、外裝飾工程的設計和施工;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金屬門窗加工、制作、安裝;照明工程。兼營:建筑材料批零兼營;電腦噴繪、復印打字。

      第八條:本公司經營方針:依法經營、平等競爭、走科工貿管理企業道路。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第九條:公司實行經理責任制,設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若干名,助理總經理一名。總經理由主管單位任命,經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法人代表,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對總經理負責,負責分管部門工作。總經理不在時由總經理委托助理總經理以上職務人員代理行駛職權。

      第十條:公司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開發經營部、質監與安全科、技術科、勞工科、工程設計室、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其具體職責范圍由公司制訂,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設置變更內部經營管理科室部。

      第十一條:公司總經理行駛以下職權:

      1、根據有關規定和市場狀況,決定或報請審查批準企業各項計劃;

      2、決定企業機構設置任免中層領導干部;

      3、提出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和重要規章制度以及福利基金使用方法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項,提請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決定;

      4、依法獎懲職工,對有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對違法亂紀的職工給予行政處分。

      5、定期向主官部門匯報公司的經營業務情況。

      第四章勞動人事制度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在政府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并全權實行勞動工資管理和人事管理,按規定簽訂勞動人事合同。

      第十三條: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不合格員工進行行政處分,直至辭退,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可作下崗處理。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和利潤分配

      第十四條:本公司財務會計制度按照國家頒布《會計法》執行。

      第十五條:本公司會計制度采用公歷年制。自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六條:本公司的一切憑證帳薄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十七條:本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按有關規定由總經理決定。

      第十八條:本公司執行國家有關稅收制度,依法向政府交納稅收和一切費用。

      第十九條:本公司營業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3、提取法定公積金10%

      4、經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后公司可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二十條:本公司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前不得分配利潤。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的法定公積金只得用于下列各項用途:

      1、增加注冊資本;

      2、國家另有規定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和獎勵。

      第六章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的雇傭、解雇、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勞動法》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所需職工可由勞動部門推薦或經批準公開招收,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遵循政府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他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資利益;協助公司安排并合理

      第七章終止和清算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按月以公司職工實行工資總額的百分比撥繳工會費,公司工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訂的《工會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八章章程修改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在總經理主持下召開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后,報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方可修改章程。

      第九章終止和清算

      第三十條: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于終止并清算:

      1、因出現特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受到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2、經營失誤導致嚴重虧損或破產;

      3、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終止時的清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公司章程6

    xx市工商管理局:

      茲有xxxxxxxxxx有限公司因業務需要用到公司章程,現委托本公司人員姓名:xxx,身份證:xxxxxxxxxxxxxxxx,前去你局辦理。望貴局給予打印!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章程7

      公司章程作為公司股東直接為治理和發展所制定,為公司營造了一個實現自治的領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公司法主要以非強制性規則為基礎提供了一套公司設立及經營的“范本”,而公司則可以通過其章程來對這一“范本”中的規則作出符合自己需求的選擇,并在公司內部形成一定程度的自我規范,亦即自治,如何在“范本”這一“標配”的基礎上升級成高度自治的“高配”,我們需要把握好一個平衡點,即在不觸及強制性規范的基礎上實現最大化的意思自治。

      一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準的事項

      1、《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公司法》第三十八條約定了股東大會的專屬職權,并且提示可以通過章程的規定進一步擴大股東大會的專屬職權,這些專屬職權具體包括: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的決策;董監高(除職工代表監事)的選舉更換和報酬事項決定;公司董事會報告、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的審議批準;對公司增、減資、發行債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這類事項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此外,《公司法》第十六條提到: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也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

      需要特別提示的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上述這些事項必須通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不得授權予董事會等其他機構。

      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的相關規定

      對于《信息披露細則》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關于日常性關聯交易與日常性之外關聯交易的強制性披露要求,我們應注意到,對于關聯交易事項應當經過股東大會審議。

      3、《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在核心員工的認定的問題上明確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當然,認定的前置程序不能省略,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提名,并向全體員工公示和征求意見,然后由監事會發表明確意見,才能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管理辦法》同樣規定了需要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的特殊事件,即公司申請其股票公開轉讓的,股東大會需要就董事會提交的股票公開轉讓的具體方案作出決議。

      二股東大會的召開條件及程序

      1、《公司法》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了公司每年一次的定期股東大會以及強制觸發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的法定情形: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到股東大會的召開,我們不能忽視事前的法定通知公告義務,對于股東大會,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于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而需要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要注意的是,計算提前通知時間不包括會議召開當日。

      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的相關規定

      《信息披露細則》第二十八條對于股東大會召開的事前通知義務也做了明確要求,即掛牌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臨時公告方式向股東發出股東大會通知。”

      三年度股東大會的律師見證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第二十九條要求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對于新三板公司,雖然其臨時股東大會關于律師的出席見證僅是“可以”,未予強制要求,但其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時,必須有律師到場并出具見證意見。

      四董事會的召開條件和程序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董事會臨時會議提議權人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和監事會。其中,固定的每年度至少兩次的會議應當于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而臨時會議的召集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可以另行規定。

      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五監事會組成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條,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三人,且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六股份轉讓的限制

      在股份轉讓限制問題上,新三板公司章程需遵循《公司法》的相關要求:

      對于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對于董監高,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此為強制性條款,但是通過公司章程的約定,我們可以對公司董監高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更高要求的限制性規定。

      七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和解聘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條指出,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定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然而對于新三板掛牌公司,能夠由董事會決定的時期僅限于掛牌之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第十三條明確提出,掛牌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可見,掛牌后,對于會計師事務所的聘任和解聘,只有股東大會才有生殺予奪的權利。

      八不得損害公司利益

      1、不得向董、監、高提供借款。《公司法》在董監高借款問題上明確規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該條立法的目的其實很簡單,就是維護公司的法人財產不受侵害。

      2、不得利用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九涉及章程規定的糾紛解決機制

      《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將糾紛解決機制列入了章程必備項目,即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股東、董監高之間涉及章程規定的糾紛,應當先行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如選擇仲裁方式的,應當指定明確具體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新三板公司章程作為公司掛牌申報的必備文件和運行基礎,一旦違反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則會影響公司掛牌。

    公司章程8

      一、如何查詢上市公司章程,具體是怎樣的?

      1、持本人身份證可以到工商局查詢包括公司章程在內的公司檔案。每次收費30元左右(各地經濟狀況不同,收費有所差異)。可以復印后,請求工商局加蓋檔案室公章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使用。

      2、公司章程的真實性:注冊機關首先需要對注冊申請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真實性審查是合法性審查的前提。為了實現真實性審查,注冊機關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申請文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復印件主要作資料保存以備復查之用。一般情況下,注冊機關是通過對原件的核實以判斷申請文件和材料的真實與否。如果通過文原件仍然不能確定其真實性,或者對其真實性持有懷疑的,則應當進行實地調查核實。

      4、如果不能通過實地調查核實確定其真實性的,則注冊機關有權要求申請人補充提供證明文件或材料。真實性審查的重點項目是股東簽署公司章程的真實性;注冊資本驗資報告的真實性;公司住所證明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董事長署申請書的真實性;有關政府部門批準文件的真實性。

      5、如果是變更注冊,則重點審查公司作出變更(住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稱等)決議或決定的真實性。對于注銷注冊,則重點審查債務清償證明文件、材料的真實性;注銷注冊申請書的真實性;有關政府機關批準文件的真實性等。

      二、公司章程具有的法律效力

      1、對公司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準則,公司必須遵守并執行公司章程。根據公司章程,公司對股東負有義務。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東的權利與利益,股東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對公司提起訴訟。

      2、對股東的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規章,每一個股東,無論是參與公司初始章程制訂的股東,還是以后因認購或受讓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東,公司章程對其均產生契約的約束力,股東必須遵守公司章程的規定并對公司負有義務。股東違反這一義務,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對其提出訴訟。但應當注意的是,股東只是以股東成員身份受到公司約束,如果股東是以其他的身份與公司發生的`關系,則公司不能依據公司章程對股東主張權利。

      3、對股東相互之間的效力

      公司章程一般被視為已構成股東之間的契約關系,使股東相互之間負有義務,因此,如果一個股東的權利因另一個股東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個人義務而受到侵犯,則該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對另一個提出權利請求。但應當注意,股東提出權利請求的依據應當是公司章程中規定的股東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而不是股東與公司之間權利義務關系。如果股東違反對公司的義務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則其他股東不能對股東直接提出權利請求,而只能通過公司或以公司的名義進行。

      4、對高級管理人員的效力

      作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監事、經理對公司負有誠信義務,因此,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職責,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對其提出訴訟。然而,董事、監事、經理是否對股東直接負有誠信義務,則法無定論。一般認為,董事等的義務是對公司而非直接對股東的義務。因此,在一般情形下,股東不能對董事等直接起訴。但各國立法或司法判例在確定上述一般原則的同時,也承認某些例外情形。

      綜上所述,

      查詢上市公司章程主要包含線上和線下兩種查詢方式,查詢時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只針對于線下查詢,不同地區要求不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切具體細節仍需要以實際為準。

    公司章程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企業經營機制、促進企業發展、保障本公司股東、職工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省××市××區××路××號

      第三條本公司是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注冊、依法設立后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其生產經營活動與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其行為受中國法律約束,接受國家機關監督。

      第四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即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條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六條公司經營期限為二十年,從營業執照核發之日算起。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七條公司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八條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三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九條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萬元(壹仟萬元)。

      第十條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500萬元。

      公司注冊資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500萬元,于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500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和住所

      第十一條本公司由四名自然人股東組成,自然人情況如下: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3.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4、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第十二條股東的權利

      1.股東享有投資受益權,即紅利分配權和剩余財產權;

      2.股東享有參加公司股東會和行使表決的權利;

      3.股東有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監事的權利;

      4.股東有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5.股東有查閱公司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6.股東有新增資本優先認購權;

      7.轉讓出資權和轉讓出資優先認購權。

      第十三條股東的義務

      1.股東有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的義務;

      2.股東有按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限出資的義務;

      3.公司登記注冊后,股東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

      4.出資差額補償的義務;

      5.依法轉讓出資的義務。

      第五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四條股東的出資方式:貨幣出資。

      第十五條股東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股東××:認繳出資額為340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34%,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其中第一期貨幣出資170萬元,占認繳出資額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第二期貨幣出資170萬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納。

      股東××:認繳出資額為320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32%,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其中第一期貨幣出資160萬元,占認繳出資額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第二期貨幣出資160萬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納。

      股東××:認繳出資額為170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17%,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其中第一期貨幣出資85萬元,占認繳出資額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第二期貨幣出資85萬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納。

      股東××:認繳出資額為170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17%,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其中第一期貨幣出資85萬元,占認繳出資額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設立登記前繳納;第二期貨幣出資85萬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納。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六條公司股東之間可以轉讓部分出資或全部。

      第十七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須經半數以上的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十八條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二十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二十二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條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五條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六條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七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八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九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

      第三十一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事項;

      第三十二條公司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下職權,經理任期三年;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二)實施公司年度經營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出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出任或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三十三條公司不設監事會,只設一名監事,任期三年。第三十四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三十五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一)國家公務員;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三)因犯有貪污、受賄、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法,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人;

      (四)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自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五)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六)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人;

      (七)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三十七條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三)具有管理公司的能力和相關的專業知識;

      (四)從事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

      (五)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本章程的規定;

      (六)符合其他有關規定條件。

      第三十八條法定代表人職權:

      (一)負責公司業務活動的指揮與管理;

      (二)對外代表公司對各項業務事項做出決策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召集、主持股東會會議;

      (四)檢查股東會決議實施情況;

      (五)股東會決議授予其他職權;

      第十章公司的終止

      第三十九條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組織對公司破產清算。

      第四十條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的;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

      第四十一條公司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由股東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的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為清算有關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三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解散清算事宜。

      第四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制定具體的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剩余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十五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總結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后報送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注銷登記并予以公告。

      第十一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六條修改公司章程應當由執行董事提出修改方案,經股東會表決通過,報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

      公司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公司章程10

    x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茲有我公司xxx(身份證號:xxxxxxxx)前往貴局查詢復印我公司的設立、變更以及20xx年度年檢報告等工商檔案材料。請予接洽。 為盼!

      xxxx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章程11

      介 紹 信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茲有我司員工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前來貴局辦理廣東XXXXX有限公司章程查詢事宜,請予以支持為盼。

      謝謝!

      廣東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1日

    公司章程12

     需在登記機關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提檔,即營業執照所載地址。

      企業登記檔案資料查詢要求:

      1、各級公、檢、法機關,審計機關及其他黨政軍機關持介紹信(公函)及查詢人員工作證件;可查閱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2、持企業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公章,可查閱本企業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3、律師受當事人委托,持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和律師執業證,可查詢與代理事項有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4、其他企事業單位、個人因訴訟、仲裁等需要查閱企業登記檔案的,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和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相關證明,可查閱與之相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

      公司變更的注意事項:

      1、要拿到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注意要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這也是重點。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變更相關登記事項還需要提交下面的文件:

      (1)名稱變更:企業名稱要變更得事先核準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2)經營范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這個一般很少人改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3)注冊資本變更:《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股東會決議或股東書面決定或國資監管機構批準文件、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減少注冊資本的,提交刊登減資公告的報紙報樣(這個是你公司的關鍵,要注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4)實收資本變更: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住所變更: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

      (6)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公司簽署的《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書面決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

      (7)公司類型變更:股東會決議或股東的書面決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公司類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8)營業期限變更: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營業期限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9)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0)股東變更: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或股權交割證明、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5、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提交復印件,要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同時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公司章程13

    xx市工商局:

      茲有我司員工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前來貴局辦理廣東xxxxx有限公司章程查詢事宜,請予以支持為盼。

      此致

    敬禮!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介紹信簡介

      介紹信是用來介紹聯系接洽事宜的一種應用文體,是應用寫作研究的文體之一。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派人到其他單位聯系工作、了解情況或參加各種社會活動時用的函件,它具有介紹、證明的`雙重作用。使用介紹信,可以使對方了解來人的身份和目的,以便得到對方的信任和支持。

      它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印好格式的介紹信,用時按空填寫即可:一種是用公用信箋書寫的介紹信。

    公司章程14

      公司章程和管理規定具有嚴肅性和禁令性。在工作的四年當中,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點,并且明白了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源泉動力就在于此。在實際工作當中,我嚴格遵守規章,嚴格執行總公司提出的“八條禁令”,但仍存在很多不足這處。現對自身存在的問題,進行反思,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要學會認錯,認錯是成長的開始,是進步的開端。我想只有走過這個過程,我在工作上,才能漸漸成熟。

      內強素質、外主形象、從內心深處強化思想覺悟。積極參加所有的培訓,或者學習總、省公司的下發的文件要求,我覺得保持一個良好的態度,作為服務行業,積極的心態,非常重要。每一個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時候,在其職,謀其事。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會更加注意自己的態度,我覺得自己做的還不夠好,堅持對客戶來有迎聲,去有送語,接待客戶時,雙手遞接,面帶笑容,我現在還在強調自己做這些,先做個自我批評。

      領導一般下發的某種文件,要學會無條件執行,并且高效的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所有工作。除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以外,還要經常去做一些份外的事,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保持斗志,才能在工作中不斷得到鍛煉,充實自己,在我們的職業發展道路上會起到關鍵作用。

      在注意時效,態度的同時,要有主動服務的意識,團體協作的精神,團結就是力量,在以后的工作中,注意和其他崗位人員的銜接,從不給下一處理人造成任何的'不便,這是我工作以來,一直堅持的原則,以后更要堅持做的更好。

      永遠懷抱感恩之心,這一點非常重要。感恩是人性中最重要的美德,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何況人呼?在公司中,我要感恩領導給予的工作機會,我會無條件執行領導的任何指示;感謝同事們的幫助和支持。

    公司章程15

    ____市工商管理局: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業務需要用到公司章程,現委托本公司人員姓名:張三,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去你局辦理。望貴局給予打印!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公司章程】相關文章:

    (精選)公司章程05-30

    (精選)公司章程08-03

    公司章程[經典]08-09

    公司章程04-15

    公司章程(經典)05-17

    公司章程(經典)07-23

    公司章程11-02

    [精選]公司章程07-02

    公司章程經典04-13

    公司章程01-18

    主站蜘蛛池模板: 久久99精品久久水蜜桃| 亚洲第一极品精品无码| 亚洲精品色无码AV试看| 亚洲处破女AV日韩精品| 中文字幕日韩精品人妻| 亚洲国产成人AⅤ毛片奶水| 国产精品亚洲二区亚瑟|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 美女无遮挡免费视频网站| 亚洲色大成网站WWW永久网站| 亚洲高清国产拍精品青青草原| 国产精品福利自产拍久久| 亚洲精品国产成人99久久6 | 人成午夜免费大片| 亚洲最大成人网色| 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啪啪| 欧美精品亚洲精品日韩专区| 丁香婷婷色综合激情五月| 婷婷综合久久中文字幕蜜桃三电影 | 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精品青草漫画 | 国产人妻久久精品一区| 亚洲欧美人成电影在线观看 | 国产成人午夜福利精品| 日日碰狠狠添天天爽无码| 免费A级毛片免费观看视频| gogo无码大胆啪啪艺术| 四虎国产精品成人| 亚洲 日本 欧洲 欧美 视频| 国产精品毛片在线完整版SAB| 果冻传媒MV国产推荐视频| 国产免费高清69式视频在线观看| 亚洲AV无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综合久久亚洲综合| 另类 专区 欧美 制服| 欧美变态另类zozo| 亚洲AV永久无码精品一区二区国产| 久久五月丁香激情综合| 麻豆国产传媒精品视频| 国产999精品2卡3卡4卡| 日日鲁鲁鲁夜夜爽爽狠狠视频97| 亚洲色欲色欲WWW在线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