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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體育組工作計劃
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過隙,忽然而已,迎接我們的將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戰(zhàn),該為自己下階段的學習制定一個計劃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計劃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初中體育組工作計劃,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初中體育組工作計劃1
為全面貫徹落實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立有利于發(fā)展素質教育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全面深化基礎教育內涵建設,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xx〕6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學習,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guī)律,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化立德樹人,以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發(fā)展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以促進公平公正為基本價值取向,深化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促進各地和學校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加快內涵建設,提高質量水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突出素質教育核心理念,重視課程、實踐、文化育人,做好體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體學校、全體學生的多元多維評價體系,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學生發(fā)展核心素養(yǎng),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
2、堅持普職并重。按照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規(guī)模大體相當的要求,突出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fā)展,統籌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調控普通高中招生規(guī)模,積極拓寬中職學校生源渠道,引導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
3、堅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為規(guī)范,健全管理監(jiān)督機制,完善規(guī)章制度,切實保障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增強公信力。探索建立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
4、堅持統籌推進。突出改革的導向作用,正確處理教學與考試、考試與招生、初中與高中的關系,統籌實施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改革,推進教學、考試、招生有機銜接,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標
——繼續(xù)實施語文、數學、英語等9門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制度。從20xx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開始,實行新的學業(yè)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20xx年起,全面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繼續(xù)推行全市統一組織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計劃編制、考試報名、招生錄取,實現招生管理更加規(guī)范有序、監(jiān)督有力。
二、實行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
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初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guī)定組織實施,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guī)定學習要求的程度,保障義務教育基本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的一項重要考試制度。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行初中畢業(yè)、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yè)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一)考試科目與內容
1、考試科目。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13門科目均納入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范圍。物理、化學、生物另設實驗操作考試,綜合實踐活動納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考試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標準》,依據《福建省初中學科教學與考試指導意見》,堅持立德樹人,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統籌“兩考合一”考試定位,突出學科思想方法和學科核心素養(yǎng)培養(yǎng),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的聯系,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做到題量適度、難易適當。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要求實施測試。
(二)考試方式與組織
1、全省統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科目學業(yè)水平考試實行書面閉卷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統籌管理,省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全省實施,市教育局負責全市考試工作的實施和管理。
2、寧德市組織的考試、考查科目。體育與健康和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實驗操作,實行現場操作考試,具體考試辦法另文通知。
3、縣(市、區(qū))組織的考試、考查科目。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門科目由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學校具體實施;學校結合學生平時學習表現進行綜合評價,確定成績。學校考試評價方案須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實施。市、縣(區(qū))教育局組織過程巡視和成績評定結果審核。
(三)考試分值與時間安排
1、考試分值。省級統考科目卷面滿分分值,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各100分。體育與健康40分。其他非省統考科目成績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試時間安排
各科目分年級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年級科目時間
八年級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4~5月
地理、生物X月中下旬
九年級體育與健康4~5月
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音樂、美術4~5月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X月中下旬
(四)評卷與成績呈現
1、評卷工作。省級統考科目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制定的學業(yè)水平考試試卷參考答案、評分標準以及網上評卷有關工作要求,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具體評卷工作。
2、成績呈現方式。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是初中學生畢業(yè)資格認定和升學錄取的基本依據。各科根據原始成績,劃定五個等級,由高到低位次分別為A、B、C、D、E、原則上每個學科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5%,D等級15%、E等級比例不超過5%;A、B、C、D等級為合格,E等級為不合格。
三、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
為了全面反映初中畢業(yè)生的發(fā)展狀況,根據省教育廳要求,以思想品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為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定內容,由學校對初中畢業(yè)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評定的組織與程序參照《寧德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見附件)執(zhí)行。
評定等級分為A、B、C、D四等,A為優(yōu)秀、B為良好、C為合格、D為不合格。評定結果既是學生畢業(yè)的主要標準之一,也作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四、初中學生畢業(yè)資格認定
初中學生畢業(yè)資格由學校認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學生綜合素質評定“C”等以上(含“C”)、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成績均達到D及以上等級即可畢業(yè)。學生畢業(yè)當年未能達到要求的,可在離校2年內申請補考相應科目,補考通過的認定為D等級,應予以畢業(yè)。
五、錄取總分
(一)考試結果總分的組成
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10門科目的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數、折算分數相結合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20xx年中招錄取文考總分為800分,具體如下:
1、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按卷面原始分數計入中招錄取文考總分,3門科目滿分各150分。
2、體育與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指導意見(試行)》組織實施的考試成績計入中招錄取文考總分,滿分40分;
3、物理科目按卷面成績的90%、化學科目按卷面成績的60%、道德與法治和歷史2門科目均按卷面成績的50%、地理和生物2門科目均按卷面成績的30%計入中招錄取文考總分。
(二)照顧政策加分。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大幅減少、嚴格控制中招錄取加分項目,逐步將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我市將根據省教育廳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適時修訂原有照顧政策。
(三)錄取總分的呈現。高中階段招生的錄取總分由“考試結果總分”和“照顧分”組成。
(四)考試等級的使用。中招錄取計分科目及未計入中招錄取總分的市級統考科目,設定等級底線要求;對未計入中招錄取總分的市級統考科目,探索實行等級獎勵分政策,防止群體性偏科,確保國家課程實施質量。市教育局根據文理兼顧、全面發(fā)展原則,結合實際科學制定各科等級在中招錄取中的使用方案。
六、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合理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市教育局將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學校要結合辦學特色創(chuàng)建,制訂具體的使用辦法。學校使用方案報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應至少提前一個學期公布,使用情況必須規(guī)范、公開。20xx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須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20xx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到20xx年畢業(yè)升學開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招錄取的重要參考;待條件成熟時,我市將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招錄取的依據之一,探索基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和內容,以量化積分或等級獎勵分數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二)完善優(yōu)質高中定向生和完成義務教育后的特殊群體升學政策
繼續(xù)實行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學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qū)初中傾斜,促進初中學校均衡提升。完善優(yōu)質普通高中定向生錄取辦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動態(tài)調整。
落實好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地參加中招錄取政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享受與當地戶籍學生同等的報名、考試、錄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通過隨班就讀、舉辦特教班等擴大招收殘疾學生規(guī)模,招生考試機構應為殘疾學生參加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提供便利。
(三)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實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的學生,旨在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fā)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fā)展需要。
市教育局將根據高中多樣化發(fā)展規(guī)劃目標加強統籌,合理確定全市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時間,嚴格規(guī)范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嚴格審批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學校特色創(chuàng)建目標任務、基礎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圍和人數、招生辦法等),并及時將批準的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匯總報送省教育廳。嚴禁單純以學業(yè)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全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嚴格控制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數的5%左右。經市教育局批準的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該校總招生計劃的10%以內;經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fā)展改革實驗校,可適當放寬至15%左右(但不超過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實施自主招生過程中,要重視招收農村學校學生和貧困家庭子女。要切實加強對學校自主招生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及時向社會公開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錄取結果。凡被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均要參加中考,可不參加中招錄取投檔。
七、招生管理工作
(一)招生計劃管理和考試報名
我市將按照普職招生規(guī)模大體相當原則,分縣(市、區(qū))、分校一次性下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自主招生數須納入學校總招生計劃數管理。已連續(xù)三年無實際招生或連續(xù)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學校,要停止安排招生計劃。普通高中同一校區(qū)高中部招生計劃均不得超過1000人、班生額不超過50人。各地要在寧德市中考報名管理平臺進行考試報名,并于報名前發(fā)布報名條件等信息;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和高中階段學校不得在市級管理平臺外自行組織報名。
民辦高中(含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下同)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支持民辦教育的規(guī)范發(fā)展,將民辦高中統一列入招生計劃。市教育局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求制定民辦高中招生政策,認真審核民辦學校招生方案,根據學校實際辦學能力逐校下達招生計劃。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含籌設期間)的民辦高中不得參與招生。
市教育局將每年適時向社會公布全市具備招生資質的高中階段學校名單,并發(fā)布各縣(市、區(qū))、各校招生計劃。所有高中階段學校須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更不得無計劃招生。
(二)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范圍管理
嚴格控制跨市域、跨縣域招生校數和招生規(guī)模。因國防建設、重大教育改革實驗等特殊需要,確需跨設區(qū)市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由雙方設區(qū)市教育局協商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公辦普通高中按照屬地原則,在本地范圍內招生。我市將進一步嚴格控制市域內跨縣(市、區(qū))招生的公辦高中校數和招生規(guī)模并規(guī)范學校招生行為,對教育教學改革無實質促進作用的,不予批準跨縣(市、區(qū))招生。一般情況下,經市教育局批準跨縣(市、區(qū))招生的學校,其招生計劃不得超過學校當年高中總招生計劃數的5%、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示范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fā)展改革實驗校,其跨縣(市)招生比例可放寬至10%;學校因所在服務區(qū)初中生源暫時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和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協商調劑。
民辦普通高中跨設區(qū)市招生,要符合市教育局的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申請跨設區(qū)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需市教育局確認后統一發(fā)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設區(qū)市教育局意見(內容包括招生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辦法、收費標準等),經生源所在地設區(qū)市教育局同意,學校向生源所在地設區(qū)市教育局提交具體的招生簡章,完成銜接后方可向社會公布。未經學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設區(qū)市教育局對接確認的民辦高中,不得擅自組織跨設區(qū)市招生。民辦普通高中跨縣(市、區(qū))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根據招生規(guī)模比例、學校條件等進行核定。
跨設區(qū)市招生事項納入生源地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招生錄取管理。除對招收的學生具有體質、技能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提前跨市、縣招生。跨市、縣招收學生的學費按照招生學校正常標準收取,招收計劃納入生源地管理。
八、招生錄取管理工作
(一)建立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信息化管理平臺
市中招管理部門負責統一組織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區(qū)招生的中職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完善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信息化管理平臺,凡升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學生,均須經我市招生管理平臺統一錄取。未在我市參加中考的學生,一律不準錄取。
(二)規(guī)范各類招生程序
1、嚴格做好普通高中學籍接續(xù)工作
全市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須經市中招管理部門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xù)。跨設區(qū)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設區(qū)市中招管理部門辦理錄取手續(xù)。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全市劃定的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并確保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qū)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學生被優(yōu)質普通高中錄取。跨設區(qū)市招收或經自主招生予以降分錄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設區(qū)市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市中招管理部門核定的中招錄取名單是普通高中學生學籍接續(xù)的依據。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加強高中招生和學籍接續(xù)管理。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嚴格按照市中招管理部門確認的普通高中錄取名單,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過全國學籍系統為正式招收的學生接續(xù)電子學籍檔案,對未經設區(qū)市中招管理部門確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審核通過。涉及跨設區(qū)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本設區(qū)市中招管理部門的錄取花名冊,及時在學籍管理系統上辦理外地就讀學生審核手續(xù)。市教育局每年根據全市招收錄取結果,適時抽查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辦理的升學學籍接續(xù)情況。
2、拓寬條件做好職業(yè)教育招生
各縣(市、區(qū))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留足職業(yè)院校容量,認真做好中職學校招收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工作,鼓勵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yè)傾向明顯、有就讀意愿的學生初中畢業(yè)后接受職業(yè)教育。要繼續(xù)把往屆初高中畢業(yè)生、退役士兵等城鄉(xiāng)勞動者納入中職學校招生范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引導他們接受中等職業(yè)教育。支持中職學校根據自身辦學能力,規(guī)范有序開展非全日制學歷教育。
(三)強化招生監(jiān)督檢查力度
1、實行“陽光招生”。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實行“陽光招生”,主動、及時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資格、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和錄取結果等。要加強招生信息監(jiān)管,杜絕虛假招生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嚴肅查處違規(guī)招收借讀生、擇校生等行為;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以改革為名亂收費,堅決糾正公辦學校變相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收費及舉辦“校中校”等違規(guī)行為,防止公辦學校優(yōu)質辦學資源異化和流失;嚴禁學校、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嚴禁違規(guī)跨區(qū)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和招生秩序;嚴禁在中職學校招生中搞區(qū)域間、學校間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中職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異地分校、教學點。
2、加強高中招生工作監(jiān)管。嚴肅招生工作紀律,通過專項督查、暗訪抽查、來函來電隨查等形式,及時發(fā)現、制止、嚴查各種違規(guī)招生行為。落實群眾信訪舉報查辦和督辦責任,實行重點信訪舉報直查直辦和通報制度。對屢禁不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亂招生行為,不僅要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還要嚴肅追究主管部門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并進行點名公開通報;對招生中出現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權利尋租、利益輸送和失職瀆職行為,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九、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不斷加強中考中招工作黨的領導,教育部門黨組織要切實把握教育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教育紀檢部門要切實加強考試命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檢查監(jiān)督,切實防范和打擊考試招生腐敗行為。要充分認識初中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的重要意義,將進一步準確把握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落實計劃編制、考務管理、評卷分析、招生錄取等各項具體任務,確定專業(yè)考試機構負責考務工作,確保中考中招改革順利實施。要從維護教育公平、社會穩(wěn)定大局出發(fā),有機銜接原有做法,科學確定考生志愿填報時段,科學制定招生錄取條件和程序,科學劃定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穩(wěn)妥推進中招錄取改革。
(二)強化教學管理。各縣(市、區(qū))和學校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guī)定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課時,讓青少年擁有光明的未來。要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yǎng)觀念,創(chuàng)新學校管理方式和教學方法,加快發(fā)展素質教育。要切實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資源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各縣(市、區(qū))要定期開展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評估,加強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數據的分析應用,指導教育教學改革。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縣(市、區(qū))要加強考試招生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設,嚴格試卷運送保管等環(huán)節(jié)的保密要求,確保考試安全。書面考試科目必須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要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為基礎,建成全市統一管理的考試招生報名、錄取管理電子平臺,探索建設區(qū)域內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各縣(市、區(qū))要確保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所需經費,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guī)范考試程序,并按要求加強考試、評卷及招生管理,確保中考工作有序進行。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縣(市、區(qū))要認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要加大綜合宣傳力度,利用網絡、電視、廣播、紙媒和新媒體等,廣泛宣傳國家關于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加快建設現代職業(yè)教育有關要求,重點解讀和宣傳國家助學、教育扶貧、就業(yè)和升學等相關政策,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指導高中階段學校組織好校園開放日、政策咨詢會、宣講會等活動,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傳。
十、其他事項
1、因休學原因轉入20xx級、20xx級的初中學生實行新的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除已獲得的初中學業(yè)考試成績的科目,須通過其他科目學業(yè)水平考試。
初中體育組工作計劃2
一、指導思想
以《新課程標準》為動力,深入開展教育教學研究,不斷提高教學效率,全面提高學生素質,使學校的體育工作越上一個新臺階。以《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為體育工作的基本法規(guī),以“健康第一”為宗旨,把學校體育工作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突破口,以科學的管理促進學校體育工作全面健康發(fā)展,建立完善科學的管理體系,深化教學改革,切實貫徹“以人為本”的原則,培養(yǎng)學生的競爭意識和合作精神,全面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貫徹《小學生體育健康標準》,全面有序地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并使活動能有計劃、有組織、有部署且落到實處地展開。
二、奮斗目標
1、按照國家課程計劃要求開齊、開全體育課與活動課,開課率達100%。
2、認真學習新教材,執(zhí)行課程標準,完成規(guī)定的教學任務。
3、結合體育教材向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體育道德風尚,陶冶美的情操。
4、學校體育活動開展率達到100%。
5、堅持體育訓練,加強我校的優(yōu)勢項目的提高訓練。
6、學生體育合格率力爭達到98%以上。
7、大課間操活動堅持經常、靈活,為學生提供有效的體育活動時間。
8、積極參加教育局舉辦的各項文體活動,競賽活動,參與與提高并重,不斷提高運動水平。
三、主要工作目標
1、認真制訂學校體育工作計劃和學期體育教學進度計劃、課時計劃等。每個教師要及早圍繞學期總目標,采取切實可行的手段和方法,保證總目標的順利實現,及早安排好各項工作的計劃過程,對各項工作要有預見性,有對策,有手段。
2、按照《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在精細教案中體現教學過程、教學措施、手段和方法,要體現新課程理念。上好每堂體育課40分鐘抓效益,重訓練,抓實效,保證學生每節(jié)課有所學、有所得、有進步、有提高,保證學生在校每天一小時的活動時間。重視課后反思,多寫教學心得體會。要注意改善、和諧師生關系,重視師生雙向交流,關愛學生,重視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不上放羊課。教師要發(fā)揮主導作用,正確引導學生,重視基礎技能、素質的提高,要培養(yǎng)學生終生鍛煉能力和習慣的培養(yǎng),逐步提高學生身體素質。要及早按照年級分層分類完成教學目標,切實保證學生的健康成長。
3、抓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項目的訓練和測驗工件,要貫穿于每節(jié)課的訓練練習中,要有的放矢地根據學生現有能力和水平,采取切實有效的方法提高學生和的`生理機能水平,力爭全校素質達標率保持90%以上。
4、督促和組織各年級認真上好兩課兩操兩活動,做到保質保量,確保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繼續(xù)抓好廣播操出入場質量,協助教導一起抓好眼保健操的質量,舉行形式多樣的小型比賽和訓練,全面提高學生的身心素質和社會適應能力。
5、積極開展體育競賽活動,切實抓好學校各項競賽活動。
6、切實開展教科研活動。進一步完善校本舞龍、足球課程的開發(fā),以校本課程帶動學校體育工作全面發(fā)展,培養(yǎng)學生鍛煉習慣,用教科研促教學。
7、繼續(xù)抓好田徑、舞龍、排球、足球等訓練隊訓練工作,并能有所創(chuàng)新突破。
8、重視體育課安全問題,體育課的安全問題是我們體育教師所必須重視的問題。首先,我們要有強烈的責任心,用滿腔的熱情去關愛學生,對學生充滿愛心。上課前,應認真檢查場地器械是否牢固安全;在課堂中,應仔細觀察學生的活動情況;在教學中,應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以免發(fā)生意想不到的傷害事故。
9、加強學校體育器材的管理,嚴格器材的出借和使用制度。進一步加強場地的管理措施,維護好器材,教育學生愛惜場地器材,有意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四、具體工作安排
九月份:
1、制訂學校體育工作計劃和教學進度計劃等,布置本學期體育教學工作的內容、要求。
2、按照體育與健康標準,認真?zhèn)湔n,開展好教育教學工作。
3、準備好體育課的器材。
4、編排大課間特色操,并組織一次組內教研,初步建立體育大課間活動計劃。
5、調整校各運動隊學生名單,正常開展訓練工作。
6、組織班級做好課間操及大課間活動,落實文體課的實施。
7、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常規(guī)訓練,并作為重點建設工作。
8、準備20xx年陽光學校考核工作。
9、準備申報玄武區(qū)年會活動。
十月份:
1、做好體質測試工作,并及時上傳至國家數據庫。
2、組織校教研活動---教學交流,每人上一節(jié)備課組內公開課并進行組內交流。
3、開展校園足球聯賽活動。
4、參加南京市陽光體育運動會校園舞龍舞獅比賽。
十一月份:
1、組織冬季跑操并實施。
2、參加玄武區(qū)秋季運動會。
3、開展校園趣味冬季三跳運動會。
十二月份:
1、做好區(qū)冬季長跑的準備活動。
2、做好體育期末檢測工作。
3、學期期末總結。
初中體育組工作計劃3
為了認真做好我縣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和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市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與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zhí)行。
一、組織形式
繼續(xù)實行X省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以下簡稱“學業(yè)考試”),這是義務教育階段終結時的省級考試,目的是全面反映畢業(yè)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命題與考試
(一)命題
初中學業(yè)考試中的文化考試由市教育局委托省教育廳教研室組織命題。命題以《省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說明》為依據。試卷卷首統一冠以“省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市卷)”字樣。
命題注重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對學科知識的探究能力、對學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體情境中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各文化課全部實行閉卷考試。
(二)考試科目
1、文化考試
學業(yè)考試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政治社會(包括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等五科,注:初中地方課程內容列入《社會·思品》考試范圍,包括省、市兩級地方課程,共10分。各科考試均不再允許使用計算器。
2、技能測試
(1)體育測試。滿分30分。測試要求按附件一《縣初中畢業(yè)生體育測試實施辦法》。
(2)實驗操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縣教育局負責實施,滿分15分。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3)信息技術測試。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縣教育局負責實施,滿分5分。具體辦法另行通知。省信息技術等級考試二級以上合格者,可以申請免試,分數按滿分計。
3、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總成績包括文化考試590分和技能測試50分,總分為640分。
(三)閱卷與成績評定
1、閱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主觀題的閱卷分科目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輪流承擔,客觀題由市教育招考中心統一組織。
2、試卷的評分標準應科學、合理,并體現開放性、寬容性、激勵性以及思維的過程性。對開放性、探究性的主觀題,閱卷前要統一評分標準,閱卷后認真復查,作文閱卷要堅持三人獨立閱卷制度,確保評分的公平性和權威性。
3、考試成績以分數制和等級制兩種方式同時呈現。初中畢業(yè)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等級分為A、B、C、D、E五級,分別代表“優(yōu)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優(yōu)秀”為15%左右,“良好”為3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內。各等級所對應的分數線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統一劃定。學業(yè)考試成績待及格的學生,可參加由各初中學校自行命題和閱卷的補考,補考成績不作為升學成績。高中招生以分數形式呈現。
三、綜合素質評價
評價方案見《縣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四、優(yōu)惠加分
(一)下列考生享受5分加分:
1、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B級獲得者。
2、參加市級各項素質特長比賽(學科競賽除外,以下同),前1-3名獲得者;
3、參加縣級體育競賽個人項目前3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隊員。
4、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三等獎、市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一等獎獲得者;
5、省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三等獎、市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一等獎獲得者。
6、父母雙方均為農村戶口且已領證的獨生子女。
(二)下列考生享受10分加分:
1、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獲得者。
2、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全國會演、競賽獲三等獎以上,省級會演、競賽獲二等獎以上,市級會演、競賽獲一等獎以上者(限四人以下的演唱、演奏、舞蹈、美術及書法五類)。
3、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二等獎獲得者;
4、省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二等獎獲得者;
5、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三)下列考生享受15分加分:
1、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科技發(fā)明獎獲得者:
省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一等獎獲得者;
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一等獎獲得者。
2、參加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省級體育競賽個人項目前六名,集體項目前六名的隊員;市級體育競賽單項前三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隊員(集體項目必須是主力隊員,且不超過全隊人員的50%)以及獲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稱號的應屆畢業(yè)生。
(四)下列考生享受20分加分: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
2、參加重大國際比賽(由世界及國際體育比賽組織舉辦的各種體育單項比賽、錦標賽、綜合性比賽和運動會)以及由國家舉辦的全國性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青少年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以及全國競賽計劃中安排的`各種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六名的考生。
(五)少數民族考生享受35分加分。
以上五項優(yōu)惠不重復累計享受,如同時符合上述一項以上條件的考生,按其中高分一項享受。沒有特殊說明,特長類優(yōu)惠加分項目時限均限定為初中階段。
五、高中招生錄取工作
1、普通高中招收的高一新生分正取生(含委培生、分配生、普通生和民族生)、縣內擇校生、特長生三大類六小類。
2、從開始取消省一級重點中學跨縣(市、區(qū))招收擇校生計劃,任何重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縣(市、區(qū))招收擇校生。其他各類高中學校(含民辦學校)要進行跨縣(市、區(qū))招生,必須進行招生計劃申報,經批準后執(zhí)行。
3、為保障教育資源配置的公平性,嚴格控制學生跨縣(市、區(qū))擇校的數量,確保高中招生計劃的嚴肅性,有效引導部分學生不盲目到外地區(qū)擇校。從開始,對有意愿到中學和縉云中學就讀的學生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所招收的學生以委托培養(yǎng)的方式,由中學和縉云中學組織教學。
委托培養(yǎng)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管理、統一使用、統一招生,學校沒有招生錄取權。除委托培養(yǎng)計劃外,學校不得再向其他縣(市、區(qū))招收學生。委托培養(yǎng)招生實行在“初中學業(yè)考試”前,由學生根據招生計劃情況和自己的意愿填報志愿(同時在學業(yè)考試報名時報名和在教育網上報名),由市教育局根據學生志愿和初中學業(yè)考試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統一錄取,并向社會公布。有關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制定。
4、凡要求在市范圍內從初中升入高中階段入學的所有初中畢業(yè)生必須參加學業(yè)考試。沒有初中學業(yè)考試成績的學生不能注冊高中學籍。
5、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應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適者錄取”的原則。既要依據學生的學業(yè)考試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既要衡量學生發(fā)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fā)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6、綜合素質測評等第為各級各類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所有要求升入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的學生,必須思想表現優(yōu)良,綜合素質測評等第達到2A2P及以上。要求進入其他普通高中、綜合高中、職業(yè)高中學習的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達到4P以上。
7、不再執(zhí)行一級重點普通高中保送生制度,但繼續(xù)實行音體美特長生、少數民族計劃單列等招生制度。
有招收特長生計劃的學校,要在學業(yè)考試前對要求“特招”的學生進行特長測試,并根據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劃線入圍;入圍的特長生在學業(yè)考試后再根據學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的名單須向社會公布。有關特長測試必須制定測試方案,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向社會公布后施行。
8、繼續(xù)實行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分配生制度,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的分配生計劃為50%。分配生必須參加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縣教育局根據初中畢業(yè)生數將名額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并向社會公布,以校為單位根據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成績劃線錄取。分配生錄取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具體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縣教育局確定。
9、普通高中和中職校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普職1∶1比例編報。
10、各校要高度重視高中段民族教育的發(fā)展,保障少數民族學生的初升高比例。
11、烈士子女可根據志愿錄取到當地省級重點中學。
六、普通高中新生學籍錄入及審核
1、各普通高中學校必須嚴格按分配生、普通生、民族生、縣內擇校生、特長生五類別申報招生計劃。各校一律不得無計劃和超計劃招生。市教育局按下達的高中招生計劃設定各校新生學籍數量,無計劃和超計劃招生一律不編學籍號。
2、學校在初中學業(y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并根據錄取名單錄入新生初始電子學籍,市教育局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籍審核工作,并產生正式電子學籍。
市教育局的電子學籍審核工作,嚴格按錄取名單對照初中學業(yè)考試報名名單等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方能通過。
如發(fā)現學校提供的縣內錄取名單與縣內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報名名單不符,委托培養(yǎng)名單與市教育局統一錄取的名單不符,或發(fā)現私自跨縣招生,一律不予通過審核。
3、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學校以外的各類高中學校不得向省一級重點高中轉學。高中學校間轉學必須經縣教育局同意報市教育局批準,電子學籍方可進行變更。
七、配套制度
學業(yè)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應通過制度創(chuàng)新體現公正、公平、公開,應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jiān)督制度、培訓與考評制度等,杜絕腐敗現象。
1、公示制度
學業(yè)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學生成長記錄冊的要求,考試費用的收支,高中招生辦法(含收費標準、退費辦法、貧困學生的補助辦法)等,應提前向社會公示,使每一位教師、初三學生和家長人人知曉,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力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2、誠信制度
建立和完善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學生成長記錄和高中招生的誠信機制。各級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考試誠信教育,參加組織施考、監(jiān)考、閱卷、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3、培訓制度
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每位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培訓,使有關人員明確各項目測評和綜合評語撰寫的內容,基本程序和要求,統一標準和尺度。通過各級各類培訓,提高有關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水平和綜合評價能力,以確保評價過程和結果的公平、公正及權威性與可信度。
4、監(jiān)督機制
紀檢監(jiān)察、教育督導、教育行政等部門應對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及高中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實行領導責任制,同時制定相應制度,實行社會監(jiān)督。
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縣教育局或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投訴。
5、考評制度
初中體育組工作計劃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健康第一、終身體育”的指導思想,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激發(fā)學生的運動興趣,培養(yǎng)學生的終身體育意識與健康行為。以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為中心,重視學生主體地位,充分發(fā)揮學生的積極性和學習潛能,提高學生的體育學習興趣和能力。充分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與不同需求,確保每一個學生都在和諧、愉快的練習中增強身體素質,掌握基本技能。培養(yǎng)學生終身體育的'意識。
二、學情分析
本學期所教的八年級分四個班,每個班人數將近80人,絕大多數學生身體健康,無運動技能障礙。通過七年級一年的學習,學生都喜歡運動,但身體協調性差,力量和耐力差,肥胖等,學習動作不協調。學生身體素質中的硬性指標,如速度、力量、耐力、柔韌等素質較差;靈敏、協調等軟性指標明顯不足。個體發(fā)育不均衡,下肢力量尚可,肩部肌肉群力量較差,在此類教材教學是要多加注意。腰背、腰腹力量有待于大幅度提高,這是體育練習成敗的關鍵。
三、教材分析
結合本校實際情況,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體育教學工作,傳授基本的體育衛(wèi)生保健知識和體育技能,培養(yǎng)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掌握科學鍛煉身體的基本方法和體育文化知識,在傳授中滲透思想道德和安全教育。讓每個學生都發(fā)展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好學生。
教材內容有:體育與健康基礎知識;田徑:跑、跳、投;球類:籃球;身體素質練習。
教材的重點:跑中的耐久跑;跳躍中的蹲踞式跳遠;球類中的控球技術;
教材的難點:耐久跑的方法;跳躍中的起跳環(huán)節(jié);球類中的人球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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