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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4號)和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修改制訂我校考試管理制度如下:
一、準確把握考試功能。
考試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學生評價要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關系,科學合理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要通過多種措施、方法,引導教師、學生、家長正確認識考試。
二、嚴格壓減考試次數。
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測驗,其他年級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測驗。學校和班級不組織周考、月考、單元測驗等其他各類測驗,也不以測試、測驗、限時練、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測驗。
三、科學運用考試結果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
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對考試結果進行整體分析,根據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對教師教學進行指導和培訓。
四、規范考試命題管理考試命題
要嚴格規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
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五、完善研究過程評價。
樹立全面發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科學全面評價學生。杜絕“一考定成績”的評價機制,要完善研究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加強學生研究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可以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實驗操作、課后作業等方式開展學生研究情況的.即時性評價,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研究慣與研究表現、研究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
六、完善管理監督機制。
建立考試日常監管制度,不給老師下達考試任務,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教師業績評價的依據。嚴禁學校聯合開展考試。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2
1、每科開考前15分鐘,一名教師組織學生入場,另一名教師領取試卷。
2、組織學生入場后,檢查教室內有無與所考學科有關的書籍和內容并清點學生人數,有特殊情況及時向考務組匯報。
3、開考前5分鐘分發試卷(以哨聲為準),如發現試卷有問題應立即請示學校考務組,不要擅自作出處理,要注意試卷袋中是否有無“試卷說明”或其他要求,如有按要求辦理。
4、考生得到試卷后,監考教師應指導學生在規定的位置填寫班級、姓名等。
5、開考時間到,由學校信號員統一發信號,監考教師宣布開始答卷。
6、監考教師對試題內容不要做出任何解釋,學生對試卷印刷有誤提出的詢問,教師應當眾答復(特殊情況反映到考務組處理)。
7、監考教師應嚴肅認真,忠于職守,不談笑,不讀書報,不抄題、做題,不檢查學生答題情況,不提前和拖延考試時間,不做與考試無關和違反監考紀律的`事。
8、監考教師不準中途離開考場,如有特殊情況,須等服務人員到后辦好交接方可離開。
9、收交試卷與領取試卷數量相吻合,如有缺考要查明原因,向考務組匯報并把空白試卷送交學校考務組。
10、考試結束前10分鐘,教師應提醒學生注意掌握時間。(無信號,各班主任注意各班鐘表的電池及時間的校對)
11、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教師應讓學生立即停止答卷,按學生序號立即收取試卷,并認真清點、核對學生答卷。
12、監考教師要把試卷及時送到指定地點,經裝訂人員驗收合格并做好記錄后方可離開。出現漏裝試卷、錯裝試卷、不按順序收交試卷等行為,視為教學事故。
13、以上條款如有違犯,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3
考試工作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檢查鞏固階段性教學成果,激勵學生不斷改進學習,提升知識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規范考試過程,形成科學、嚴謹、高效的工作作風,根據新課程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試管理制度。
一、命題和印制
1、期中期末試題一律使用區教研室統一印制的試卷,如果教研室沒有統一的試卷就要聽從總支的安排,總支沒有制試卷則由學校自行制卷。自行制卷使用前要對試卷進行認真檢查,對于出現的錯誤要做好勘誤。
2、期中期末測試結束后都要根據測試情況進行質量分析。
3、注意收集和整理試題和補償練習的電子稿,存入學校電子檔案。
二、考試和判卷
1、語文、數學、英語學科考試以教研室試卷為準,時間按上級領導的安排,由任課教師監考。教師要在考前對學生的用筆、書寫、答題的注意事項提出明確的'要求,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答題習慣。
2、學科成績卷面不出現分數,一律采用等級評價,一般情況按優、良、及格、待及格四個等級評價,不得單獨以成績給學生排名。
三、分析和補償
1、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試卷的講評工作,不僅幫助學生改正錯題,更要指導學生觸類旁通,提升對知識的總結和應用。教師還要根據學生考試情況,反思教學、總結經驗。
2、任課教師要及時將本班學生考試成績進行認真分析統計,及時填寫試卷分析。
四、組織和監考
1、期末考試由鎮教研室統一組織安排,要在考試一周前將考務工作安排通知相關人員。考場安排等組織工作由各單位教導處負責組織落實。凡與學生學習有關的文字資料、數據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內。每次考試,要求考生全部參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者,須經學校教導處批準后報鎮教研室。
2、監考人員必須于開考前10分鐘到崗。開考前5分鐘宣布考試時間并當場拆發試卷,提醒學生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指定的位置。
3、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喧嘩。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
4、監考教師要認真執行考場規則,不撥打或接聽電話,不準擅離職守,不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
五、裝訂和批閱
考試結束后,統一裝訂試卷,裝訂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將姓名、班級、學號訂嚴,不能漏頁、倒頁。
六、試題分析
1、考試結束后各位教師要認真分析試卷和答題情況,做好分數登統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總結,完成所任班級質量分析報告。
2、質量分析報告分為書面報告和分數的成績統計兩部分,書面報告一般從“取得成績”、“存在問題”、“改進措施”特別是對班上前30%和后30%的以及平均分等方面要進行分析總結。教師在認真分析試卷過程中應體現其實用性,要反映出教學的得失,形成改進措施并積極改進。
3、學校以年級學科為單位將試題分析報告至鎮教研室。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4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求,嚴格規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特制定學校考試管理制度如下:
一、準確把握考試功能
必要的考試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義務教育學校考試面對的是未成年學生,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學校要準確把握義務教育學校考試功能特點,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統籌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關系,完善義務教育評價體系,科學合理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大幅壓減考試次數
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三四五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三、規范考試命題管理
學校期末考試命題要嚴格規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要加強命題研究評估和教師命題能力培訓,不斷提高教師命題水平。
四、合理運用考試結果
學校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分ABCD共4個等級。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要加強對考試結果的整體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加強教師教學指導和培訓。
五、完善學習過程評價
學校要樹立全面發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科學全面評價學生。要完善學習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加強學生學習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可以釆用課堂觀測、隨堂練習、實驗操作、課后作業等方式開展學生學習情況的即時性評價,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學習習慣與學習表現、學習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要創新評價工具手段,積極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探索開展學生各年級學習情況全過程評價、德智體美勞全要素評價。
六、完善管理監督機制
建立學校考試日常監管制度,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評價教師的依據。對發現的違規考試行為,要教師追查問責,列入師德考核。嚴禁校外培訓機構面向學生開展或與學校教師聯合開展考試。學校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5
一、考試安排
1.期中考試一般定在學期第十周,期末考試一般定在學期第十九周或第二十周進行。
2.修課、活動課提前兩周隨堂考試外,其它學科都按教導處考試課表進行,科目考試時間一般為90分鐘,如語文考作文,可增到120分鐘。
3.搞突然襲擊,期中考試由教研組規定隨堂復習時間;期末考試,由教導處提前一周安排復習課表。各班都要進行考前思想教育。
4.評卷、總結,一般在三周內完成。即第一周考試,第二周評卷、質量分析,第三周教研組和學校總結。
二、命題
1.由各備課組商量命題,經教導處主任審閱后,可用。
2.難易程度按教學大綱要求,并結合教學實際面向全體學生的中等水平偏下,其中反映教材雙基內容的占60%,運用能力的占20%,綜合的占20%。不出偏、怪題。期末考試題命題內容,期中后的占70%,期中前的占30%。
3.文字力求準確簡練,防止出現錯別字或語句不通順的現象。命題之后,要擬出考題的標準答案和評定方法,評定時一定要客觀公正。
4.保密,有意漏題的要嚴肅處理。
三、監考
1.考場設監考兩人,分別在考場前后認真監考。在監考中不準吸煙、會客,擅離考場。
2.人員在考前,應向學生宣布有關注意事項,督促學生把書籍、筆記等物放在講臺前。
3.職盡責地維護考場紀律,監考教師不許看書、評卷或做其它工作,發現學生違紀時,一定按規定嚴肅處理,并報告給教務處。
4.人員不得向學生解答試題,考卷不清楚時,可念題目或由主考、科任教師統一解答。
5.時間一到,要按時收發試卷,并清點試卷數目,核準后將試卷交給教務處統一裝訂。
四、評卷
1.工作是考核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地、一絲不茍地、實事求是地做好。
2.人以上的備課小組,實行一人一題,專人專題的評卷辦法,評卷開始,要統一評分標準和標準答案,不得擅自改變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3.一律用紅鋼筆水。記分應分記在題分、總分指定的位置。對評卷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教研組要統一研究解決。
4.要準確,登分要細致,保證做到不錯不漏,要制止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
5.教育學生,培養良好習慣,對考試違紀、卷面很亂的學生,應按各科評分標準嚴格扣分。
6.要統一發表,試卷要認真保管,防止丟失、污損或隨意涂改。
五、考試后的試卷分析
1.分析標準首先指出命題范圍內容,并分析內容是否符合教學大綱要求,是否緊扣教材和結合實際。
2.的鑒別能力指數:依據優等學生和差等學生正確率之差計算出每題的鑒別能力指數,通常以+60左右為宜來提出對試題難易的看法。
3.的難度值:依據學生每題的平均分數和各題滿分數計算各題的難度值、其看法應與2一致。
4.頻數分布曲線:試卷分析中依據學生成績分組繪出頻數分布曲線,按正態、正偏態、負偏態、平峰、高峰、雙峰的意義提高對試題梯度、層次、區分度的看法。
5.的效度和信度:試題的效度是考試正確性的重要指標,它能標明是否正確測出學生實際能力的程度。試題的信度是指測驗考試的可靠性:均以接近于為好。
綜合以上幾方面的'數據,提出教者的分析意見。對試題總的看法,構成試卷分析的第一部分。
六、答卷存在的問題分析
這部分內容對于教師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要通過學生試卷的實際找出以下問題:
1.學生對所考察內容“知識點”掌握的情況。
2.學生對所考察內容答題規范化程度。
3.學生對所考察內容“綜合運用分析問題”的能力。
4.分析學生試卷中典型錯誤范例,找出出現錯誤的原因,找出教學中尚待解決的問題(包括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的兩個方面),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
5.班主任、年級長在期中、期末考試后都要寫出質量分析報告。
6.質量分析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負責組織,以任課教師所在班為單位進行質量分析。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6
20xx中小學落實雙減政策考試管理制度為規范學校統一組織的各種考試,嚴肅考試紀律,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使考試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建立嚴格的考試管理機制和科學的考試管理辦法。以此規范考試的組織主體,明確考試的范圍,考試結果,探索“輕負擔、高質量”之路。
一、總體要求
1.學校全面推行日常考試無分數評價采取學生學業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學生實行以學業考試和基礎性發展目標為主要內容的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2.學校為每個學生建立綜合、動態的成長檔案,全面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
3.嚴格考試管理,不組織、不參加未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各種統考、聯考或其他競賽、考級等活動。
二、考試周期管理
1.小學一二年級不得任何形式的進行書面的紙筆考試,可根據情況進行多種形式的樂考。
2.三、四、五、六、七、八、九年級可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六、七、八、九年級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3.中小學各年級組和班級不得隨意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中小學各年級組內互相監督,年級主任做好監督與管理工作。
三、考試內容管理
各年級組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制定考試內容,不得隨意拔高試題難度,要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
1.基礎性原則。根據教學內容和目標,遵循學科特點與學生心理發展規律,對應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學科素養,選擇基礎性代表性強的內容和問題進行測量與評價,準確反映教與學的過程和現狀,為改進教學服務,為教育決策提供依據。
2.發展性原則。考試要樹立為促進學生發展而評價的觀念,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且要發現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從而促進學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積極主動地發展。
3.開放性原則。考試要全面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考試形式要多樣化,考試內容要多元化,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科學反映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差異,充分體現學生的實踐活動和研究性學習的效果。
四、考試結果管理
考試結果要發揮考試的診斷發現、改進矯正、激勵導向功能,使學生獲得積極的生命體驗,幫助學生不斷認識自我,建立自信,主動發展。
1.各年級教師不得對考試結果進行排名與公布;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學生群傳播。
2.各年組不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貼標簽”“定級別”。
3.考試成績要落實等級制,中小學低中高段根據各年段特點制定等級,不得出現唯分數論的傾向。
中小學各年級組要認真落實考試管理制度,確保我校考試相關工作落到實處,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7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4號)和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我們修改制訂了我校考試管理制度。
首先,我們要準確把握考試的功能。考試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而不應該具有甄別、選拔功能。我們需要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的關系,科學合理地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同時,我們需要通過多種措施、方法,引導教師、學生、家長正確認識考試。
其次,我們要嚴格壓減考試次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學校和班級不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以測試、測驗、限時練、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第三,我們要科學運用考試結果。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對考試結果進行整體分析,根據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對教師教學進行指導和培訓。
第四,我們要規范考試命題管理。考試命題要嚴格規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最后,我們要完善研究過程評價。
為了推進全面發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學校應該綜合考慮學生的學科考試成績和其他表現,進行全面評價。我們需要摒棄“一考定成績”的評價機制,建立研究過程評價和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學校應該加強學生研究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例如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實驗操作、課后作業等方式開展學生研究情況的即時性評價,并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此外,我們也需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研究慣與研究表現、研究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
為了規范考試過程,加強教學管理,我們需要建立考試日常監管制度。學校不應該給老師下達考試任務,也不應該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教師業績評價的依據。此外,我們也應該嚴禁學校聯合開展考試,并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針對單元質量檢測工作,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單元測試題應該使用全縣統一印制的試卷,并且在使用前要對試卷進行認真檢查,對于出現的錯誤要做好勘誤。其次,每個單元測試結束后都要根據測試情況進行分析,由任課教師制作補償性練,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請到教委印制。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收集和整理試題和補償練的電子稿,存入學校電子檔案。關于考試和判卷,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單元考試應盡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時間內進行,由任課教師監考。教師要在考前對學生的用筆、書寫、答題的注意事項提出明確的要求,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答題慣。在組長的主持下,組內教師要對試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在形成統一的意見和評判標準后再進行判卷。最后,單元測試成績卷面不準出現分數,一律采用等級評價,一般情況按a、b、c、d四個等級評價,不得單獨以成績給學生排名。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試卷的講評工作,不僅幫助學生改正錯題,更要指導學生觸類旁通,提升對本單元知識的總結和應用。教師還要根據學生考試情況,反思教學、總結經驗,并及時將本班學生考試成績進行認真分析統計,及時填寫《單元檢測分析表》,根據分析情況制作補償練,由任課教師批改補償練。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8
為規范學校統一組織的各種考試,嚴肅考試紀律,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使考試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制定本制度。
一、考試組織
教務處
教務處負責各年級月考、期中、期末考試以及八年級結業考試和九年級模擬考試等項目考試的統一安排、調度。包括考場的設置、編排,考號的確定和監考、閱卷教師的安排。
教務處安排專人分卷、收卷、錄分。錄分教師對所錄分數的正確性負責。其他教師不得擅自改動所錄分數。如有差錯,須經教務處同意,方可改動。
班主任
各班班主任須根據教務處通知在考前及時把本班人數及桌椅等情況報教務處,并親自到教務處核對學生名單。
各班班主任須在考試前一天布置好本班考室并向學生講清考試的具體要求,把考場、考號等有關事宜向學生講清楚。
二、教師規范
監考規范
監考教師要嚴格遵守考試時間,至少應當在開考前10分鐘到教務處領取試卷,在開考前5分鐘到達應到考場。考試終了鈴響,立即收卷,不得擅自延長考試時間,更不得提前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
首科考試監考教師須在開考前20分鐘進入考場、負責檢查、核對考室各項安排,發現問題及時匯報、整改。
監考教師須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認真填寫卷頭,要求考生把考號、班級、姓名等項目工整書寫在指定位置。
期中、期末考試每考場要保證2人同時監考,不得互相替班。
監考教師在考場內不得閑談、不得看與本場考試無關的材料。遇有考生提問,應予以妥善處理。
監考教師要按考號順序由小號到大號認真收卷,規范裝訂。遇有缺考,把試卷訂在與該考生考號相應位置,不準出現串號、錯訂、反訂現象,更不得漏收試卷。
監考期間,監考教師要對所監考場的物品管理、衛生管理負責,督促考生把廢紙、包裝袋等垃圾物帶走。
負責考試期間紀律管理的教師要及時到位,認真管理學生,制止任何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等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行為。
與考試無關人員,特別是有關任課教師,未經允許,不準進入考場;必要時,經有關領導或教務處允許,可進入考場作適當說明,但不得提示試題解法。
考試期間,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學生正常值日,保持樓內外分擔區衛生。
閱卷規范
期末考試由教務處統一安排教師閱卷或異校交換閱卷。學校統一評卷時,期中考試由本年級本學科任課教師閱卷,期末考試由本教研組教師閱卷。根據實際需要,九年級月考、模擬考試、由本學科任課教師共同閱卷。異校交換閱卷,學校對交換學校做好工作。
期中、期末考試閱卷時,原則上以參考答案為主,如發現參考答案有誤,須向相關人員請示、匯報,再作處理。
試卷中考生所做答案的.正誤應有規范的批閱符號,得分、減分須使考生明白。
教師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閱卷任務。閱卷期間,不得把試卷拆封。
閱卷過程中,任何教師不得干擾其他教師閱卷;閱卷教師也不得主動將所閱試卷提供給他人。
試卷總得分須認真計算、核查,確保準確無誤。
期中、期末考試,閱卷教師應在指定位置簽名。
期末考試,錄完分的試卷由教務處保存備學校抽查。
學校抽查試卷時,如發現漏判、錯判等現象,差多少分全部試卷均增(或減)相應的分數。
任課教師對閱過的試卷有疑問,可向教務處申訴,但不得擅自更改。學校將視具體情況進行復查。
三、考生規范
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進入考場后要保持肅靜。要按考號入座,不得隨意串座。要尊重監考教師,服從指揮,嚴禁頂撞監考教師等現象的發生。
考生要保證考試作息時間,不得遲到。開考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不得提前交卷。
考生進入考場后須將所帶書包等非考試必需品放在教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帶入座位。
考場上,考生不得做出任何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行為,如把相關書籍、資料帶在身邊,不得做與考試無關的動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襲。
考生須在答卷前工整填寫卷頭。考號、班級、姓名一律寫在試卷左上方指定位置,不得漏填。
考生須珍惜任課教師的辛勤勞動,以嚴肅認真的態度認真答卷。如遇試卷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可舉手向教師詢問。
考生不得把考卷帶出考場。
考試完畢,考生須安靜離開考場,不得在樓內逗留,不得在一樓附近活動、喧嘩。
考試期間,考生須愛護所在考場備品,保持衛生。
四、責任追究
教師在監考、閱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根據《黃柏初中教師量化考核條例》處理。
學生在考試過程出現的問題,根據《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9
一、考試命題要求
月考、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是考查學生學業成績和檢查教師教學效果的重要檢測方式。除使用縣市統一的試卷外,各學科必須重視并認真做好年級交換命題工作,因為命題工作決定著考試的效率高低和質量優劣。
1、考試命題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內容,要結合學生實際,依據低重心教學的原則,注重基礎知識和能力的考查,不出偏題、怪題和太難的題目。高三的題目要依據新課標要求,嚴格把握各科考試考點和熱點出題。
2、試卷來源可以是套用,也可以是改編,提倡有一定數量的原創題目。如果是套用或改編要注明題目來源,命卷必須要有命卷細目表,并按此實施。
3、題量和題目的難易程度要適中,試題難度比例一般為:基礎題:中等難度題:較難題=5:4:1。試卷難度系數盡量控制在0.60-0.70之間。高一初始階段各項考試難度值在0.65以上,以增加學生信心。高二各項考試老試難度值可在0.60-0.65之間。高三模擬考試難度值可以與高考持平,保持在0.60左右。
4、試卷一律采用電腦打印,試卷格式由教導處統一規定。試卷分答題卷和試題卷,各卷分數比例參照高考試卷。
5、考試命題應注意下列事項:①命題老師在考前絕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泄露考試內容,若違犯,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處分,嚴重的將停止上課資格。②命題老師負責完成命題、電腦打印、校對及擬參考答案的工作,并按規定時間將試題、參考答案電子稿發送教務處備案。③考前的試題除命題老師和審核人外,其他老師不得閱看、補充和刪除。
6、每次命卷要有命卷人和審核人。命題老師要完成試卷的“三校對”工作,即命題后校對,電腦打印后校對,印刷后考前一天到教導處校對。審核人必須對試題內容進行仔細分析并再次校對,以確保試卷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每次考試,要對命卷進行評比,評出一定獎項進行獎勵。同時教導處要對試題差錯率較高又離既定目標相差甚遠的命卷者進行進行登記并點名批評。
二、主考、副主考職責(一)主考職責
1、全面負責當天的考試工作。
2、每科開考前25分鐘到達圖書樓一樓備考室檢查考前準備工作,并對考務人員作出指示。
3、檢查和督促考務管理人員做好試卷的安全工作:監督試卷發放:對請假的監考員作調整,對曠工及遲到的監考員作記錄并擬出處理意見。
4、安排副主考的責任管轄區。
5、劃分場外監考人員的工作范圍,規定巡視人員的工作職責和責任管轄區。
6、小結上一科監考工作,提出批評或表揚。
7、及時處理考試中發生的重大問題,需要更改考試內容安排備課組長到廣播室及時更改,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學生作出處分決定。
(二)副主考職責
1、協助主考完成上述有關工作。
2、每科開考前 25分鐘到達圖書樓一樓備考室。
3、經常巡視和監督責任管轄區內各個考場,對監考不力的監考員要嚴厲批評,及時發現和處理責任管轄區內各考場發生的一般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主考匯報。
4、向主考匯報責任管轄區內各考場考試情況。
5、驗收責任管轄區各考場的試卷。
三、場外監考及巡視員職責
1、準時到崗。各科考前25分鐘到達圖書樓一樓備考室簽到或由級部主任考勤。若遇特殊情況提前向分管校長請假。
2、若有監考教師遲到或有其他原因未能參與監考的,場外監考人員必須臨時替代,直至監考教師到位。開考后,場外監考人員立即巡視整個考場,并攜帶余卷以應對突發事件(如試卷缺失、卷面有誤、卷面不清等問題)。考試過程中,場外監考人員必須在考場周圍巡視,若有教師需要臨時替代的,必須積極配合。發現考試過程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考務組匯報。巡視員應在主考的分配下,按指定的區域每半小時巡視一咨,發現監考教師違規的,應立即予以警告、制止并糾正,嚴重的應立即向主考報告。
3、場外監考人員還須承擔輔助考務組分發試卷、回收試卷等職責。巡視員還須承擔保衛任務,禁止學生提前進入考場,制止學生的違規行為。
四、監考守則
月考、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是學校教學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參加各類考試的監考工作是學校教職工義不容辭的.工作職責,每位教職工一定要從“只有嚴肅考風才能建立優良學風”的思想認識和高度的責任心做好考試的監考工作。
1、準時到崗。各科考前15分鐘到達圖書樓一樓備考室簽到,不得無故不來監考。若遇特殊情況提前向考務組請假;若需要調換監考時間,必須上報年級考務組備案協調,同意后按照考務組的安排執行。若監考教師監考遲到,取消本場監考資格,并通報批評;若無故不來監考,按曠課處理。到達考務室后,領取試卷并清點試卷份數和接受主考或考務組臨時指示。
2、開考前10分鐘到達考場,組織考生對號入座,檢查違規物品,清理考場。考前5分鐘發卷,督促學生填寫密封線內的姓名、班級、座位號,并在黑板上書寫:本場考試科目、時間及試卷總頁數,其中試題卷xx頁,答題卷xx頁。
3、試卷分發完畢,應宣布一下內容:“請檢查一下,如試卷有缺張、漏印、破損、污染或字跡不清的請舉手報告。”遇到試題需更正的將勘誤內容寫在黑板上,并告知考生。
4、開考信號發出后,監考教師應宣布:“現在開始答題。”
3、要認真堅守崗位,在考場內不吸煙、不讀報、不打瞌睡、不抄題、不做趣、不芯題、不評卷、不檢查考生答題情況、不在考生身邊長時間逗留、不與考生單獨交談、不提前或拖延分發試卷、不擅離職守、不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禁止任何無關人員進入考場。
4、要嚴肅考場紀律。對學生違規作弊行為要及時警告、制止,對作弊者要暫扣作弊材料或工具,將發生的作弊情況記錄在《考場紀要》欄上,并及時報告主考、副主考。
5、監考員在監考期間手機必須保持在震動或無聲狀態,除非考務人員因試卷原因需要接聽電話外,其余時間不得接聽手機,違者視為工作失責。
6、離考試結束15分鐘時應向考生宣讀指令:“離考試結束還有15分鐘,請大家注意把握時間。"
7、考試終了后,應向考生宣讀指令:“本場考試結束,請立即放下筆。如果繼續答題,將作違反考試紀律處理。現在清大家整理好自己的答卷:把答題卷反扣在桌上,整理好考試用品,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監考老師收卷。”
8、監考老師要按座位號從小到大的順序收齊試卷,并填寫考場紀要,及時將試卷交回考務辦公室,經考試工作人員驗收完畢,裝訂后方可離場。
9、有情況及時用短信向考務組匯報。
10、大型考試按照相應的考試組織要求進行。
五、考生守則
1、考生必須攜帶考試憑證(學生證或校徽)按時進入指定的考場和考試位置入座。開考后15分鐘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2、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和有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違者視為作弊行為,將給予相應處罰。
3、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才能開始答題,沒有特殊原因,考生不得提前離場。
4、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區域書寫姓名和準考證號,必須在答卷密封線外或規定的區域答題,其它地方不準涂寫任何標記。在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5、若有填涂要求,必須用2B或HB鉛筆填涂,用圓珠筆、鋼筆等其它筆填涂無效。答題卷必須用藍、黑色墨水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用其它顏色的筆或鉛筆書寫無效(用鉛筆作圖除外)。高三考生必須用黑色0.5毫米水筆作答,高一高二考生強烈建議用黑色Q5毫米水筆作答。
6、遇試題卷、答題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可舉手詢問:但凡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7、考生必須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喧嘩、吵鬧;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考場內不準自行傳遞文具等用品;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不準答題卷帶出試場。
8、學生因病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參加考試,應經過班主任或科任教師上報教務處批準并備案,否則,學科分數視為零分處理。模塊考試缺考者必須要參加教務處統一組織的補考,補考合格者方可獲得模塊學分。
9、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試卷、草稿紙等,按監考人員指令依次退出試場,不得在試場逗留。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0
1、閱卷組長領取試題,先組織本小組閱卷人員學習本科試題的評價標準,如有疑問及時匯報考務組,不要私自處理。
2、閱卷人員對自己所閱試題要履行鑒字手續。試卷閱完,組長要組織復查,復查無誤后方可拆封。
3、對學生成績的.統計和整理至少要有3人參加,力求準確無誤。
4、閱卷人員只能在指定地點閱卷,不能把試卷隨意帶出。
5、非閱卷人員未經考務組批準,不能進入閱卷地點。
6、閱卷人員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不要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7、所有學科都實行“流水作業式”閱卷。
8、作文閱卷至少要有2人閱卷評分,然后取平均分(保留原始評分記錄)。
9、閱卷統一實行先減分,再得分,最后將分數轉化為等級85~100A,70~84B,60~70C,60以下D。
10、認真做好分數的錄錄工作,一人讀,一人手寫,一人錄錄,一人觀察,務必做到準確無誤。
小學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11
1、在學校領導的指導下,負責所在考點考務工作的檢查。
2、考務組提前做好考務室的.一切準備工作。
3、考務組負責試卷的分發,考試開始后考務組分工與學區負責人巡視考場,及時解決考試中出現的問題。
4、裝訂組認真檢查每一個考場的試卷并做好記錄。出現漏裝試卷、錯裝試卷、不按順序裝訂試卷等行為,視為教學事故,與考核直接掛鉤。
5、考務組專人負責試卷的運輸、保管及發放,務必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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