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法定代表人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
(2)組織制定貨物運輸安全責任制。
(3)組織制定貨物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組織制定貨運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處理貨物運輸事故并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5)組織召開企業安全生產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6)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放的有效使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實。
2、安全生產管理科及國家有關貨物運輸安全工作管理規章制度,并具體組織實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負責制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具體組織實施。
(3)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組織并實施對貨物安全的監督和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和落實整改。
(4)組織開展運輸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運輸經驗,落實安全教育工作。
(5)組織對貨物運輸的管理人員,車輛駕駛人員,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并定期進行安全考核。
(6)組織對貨物運輸工作的安全檢查,制止和糾正各種違章作業行為。
(7)負責有關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落實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范,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1、車輛起步前,要先檢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該保持車輛以合適的速度勻速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謹慎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3、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侵占對方行駛路線。
4、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擋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中線。
6、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7、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8、連續行駛3小時要適當休息,同時對車輛進行檢查;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能超過8小時。
9、嚴禁酒后開車,人工直流供沒等違章作業現象。
10、車輛行駛中發生故障時,應允許移至合適的地點維修,并設置警告標志,嚴禁在行車道上維修車輛或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行車。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部位,各種機件連接,緊固情況,重點檢查看拉向桿、剎車、輪胎氣壓、輪胎螺絲、燈光等是否正常;
2、對運行車輛要保持機油、燃油濾清器、電瓶等清潔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氣、漏電等現象發生;
3、行車中應注意查聽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看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運輸車輛每五天必須全面檢查一次,安全員向駕駛員詢問車輛在行駛中有無異常現象,對車身、門、窗玻璃、車門、座位、后視鏡等是否良好,檢查輪胎氣壓、胎面有無劃傷、起鼓。輪胎螺絲是否緊固等車輛檢驗。安全員駕駛員在檢車記錄上簽字。
5、公司所有運行車輛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執行,實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理,每運行15000,20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維護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制動、方向等安全部件。每運行12000,15000公里(或3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二級維護車輛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重期制度,車輛二級維護持原技術合格證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線,上線檢測,檢測不合格項目回廠修復,檢測合格后由維修行業管理所在維修卡簽章。二級維護項目,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為主,撤離檢查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前對車輛進行檢測診斷,確定附加小修項目。二級維護作業內容按《新汽車維修制度資料選編》執行。
6、公司所有運行車輛按上級要求,及時參加交通,交警部門組織的年檢、季檢、月檢。受檢參加前應對車容、車貌、車況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以保證檢驗合格。檢驗合格的車輛、交通、交警等部門在有關部門證明上簽章。凡不能參加審驗的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一律停止使用。
四、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汽車貨運運輸規劃》等有關貨物運輸車法規,嚴格執行《汽車貨物運輸、裝卸作業規程》等貨物運輸標準。
2、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3、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掌握貨物運輸注意事項應急處理辦法和貨物運輸事故的預防措施。了解貨物的`物理、化學特性。
4、妥善保管好并能正確日常維護工作,運行車輛的日常維護及修理與管理,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中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一)提升系統的檢查
1、對所安裝的提升設備,經驗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運行的提升設備,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每3年進行一次測試,認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3、檢查和試驗結果必須寫成書面報告,對所發現的缺陷,必須提出改變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運行
1、立井中升降人員,應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
2、提升礦車的罐籠內必須裝有阻車器。
3、罐籠內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積應不小于0.18平方米。
4、罐籠每層內1次能容納的人數應明確規定。超過規定人數時把鉤工必須制止。
5、提升裝置的最大載重量,應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或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7、立井中用罐籠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和減速度,都不得超過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過12m/s。
(三)提升信號及信號把鉤工
1、井口和井底系統必須有把鉤工。
①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制度,聽從把鉤工指揮。
②開車信號發出后嚴禁進出罐籠。
③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號裝置
①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提升司機的信號裝置。
③1套提升裝置服務幾個生產水平使用時,從各水平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
(四)提升鋼絲繩
1、提升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安全系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更換:
①專為升降人員用的鋼絲繩<7時。
②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升降人員時<7時,升降物料<6時。
③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5時。
2、鋼絲繩的檢驗周期
①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每隔6個月檢驗1次。
②升降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12個月進行第1次檢驗,以后每隔6個月檢驗1次。
3、單繩纏繞式提升裝置所用鋼絲繩安全系數最低值要求:
①專為升降人員用時安全系數為9
②專為升降人員和物料用時安全系數為9
③專為升降物料用時,安全系數為6.5
4、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規定
①必須對每根鋼絲做拉斷、彎曲和扭轉3種試驗。
②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若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達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在用鋼絲繩的定期檢驗,每根鋼絲繩做拉斷和彎曲2種試驗,如果不合格鋼絲繩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25%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五)提升裝置
1、天輪到滾筒上的鋼絲繩的最大內、外偏角都不得超過1°30′。
2、各種提升裝置滾筒上纏繞的鋼絲繩層數的規定:
①立井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1層;專為升降物料的為2層。
②傾斜井巷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物料的為2層,升降物料的為3層。
③建井期間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2層。
3、提升裝置必須裝設下列保險裝置:
①、防止過卷裝置
②、防止過速裝置
③、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
④、限速裝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閘間隙保護裝置
⑦、松繩保護裝置
⑧、滿倉保護裝置
⑨、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聽說交通法律法規。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糖尿病腎病能治愈嗎。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糖尿病如何食療。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學會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交通法律法規。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與依據
為了保障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提高企業的安全風險管理能力,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制度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從事道路運輸活動的企業,包括但不限于危險品運輸、城市公共交通、物流運輸等各類道路運輸企業。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與管理
一、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1.設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明確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和權限。
2.確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確保其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能力。 3.建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培訓。
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企業領導層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
2.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產風險管理
一、風險識別與評估
1.建立風險識別與評估機制,及時發現和評估潛在的安全風險。 2.采取科學的方法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風險防控措施。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制定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確保人員按照規程操作。
2.加強車輛和裝備的維護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安全。
3.加強危險品運輸的安全管理,制定相應的操作規范和應急預案。
第四章:安全培訓與教育
一、安全培訓計劃
1.根據員工崗位特點和職責,制定安全培訓計劃。
2.培訓內容包括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處理、安全防范知識等。
二、安全培訓方式
1.實施定期集中培訓,確保員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2.組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
第五章:安全事故處理與應急措施 一、事故報告與處理
1.發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上級機構。
2.對事故責任追究,進行事故調查并制定事故處理方案。
二、應急演練與預案更新
1.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處理能力。 2.及時調整和更新應急預案,確保應急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章:安全監督與評估
一、安全監督機制
1.建立內部安全監察機構,定期對企業安全生產進行檢查和評估。
2.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積極配合相關機構的安全檢查。
二、安全違規處理
1.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實施相應的紀律處分,并進行記錄。
2.對嚴重違規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七章:附則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并不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結語:
以上是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旨在確保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能夠有效實施,為員工和財產安全提供全面保障。希望全體員工認真遵守,并不斷改進和完善相關工作,共同營造安全穩定的工作環境。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條件的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并與管理人員、駕駛人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設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活動和道路運輸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封鎖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閉現場,阻止一切可能產生事故源頭,防止危險貨物的脫落、揚撒、流失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運輸。
4、要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及必要的防護設備。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危險貨物時,必須檢查是否有超載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道路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車輛停放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貨物的品名、性質、采取何種措施、人員的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當事人應封鎖現場,搶救傷員,疏散群眾、保護好貨物,并通報本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正確使用必備的防護設備及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應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應急措施”進行處理,并將傷者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并經檢測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18至6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有關交通運輸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及操作規程,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安全行車十條禁令:
1、嚴禁無駕駛證、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攜帶無關人員乘車;
7、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8、嚴禁車輛在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9、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0、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五)、駕駛員出車前8項安全檢查要點
步驟一、燈光
目的:檢查車輛燈光照明和指示燈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檢查前部行車燈、近光燈、遠光燈、喇叭、前霧燈、轉向燈、雙閃燈的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后部行車燈、牌照燈、后霧燈、制動燈、倒車燈、后轉向燈、后雙閃燈。
3、檢查儀表指示燈、內室燈及各種指示燈功能是否完好。
4、檢查大燈光束是否正常,如有必要,進行調整。
步驟二、電瓶
目的:檢查電瓶電壓及電極緊固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檢查電瓶正極、負極緊固情況及極柱是否干凈。
2、檢查電瓶外殼是否損壞或漏電解液。
3、若電瓶有光眼,可通過觀察光眼顏色判斷電瓶電壓。綠色表示電瓶充電充足;黑色表示充電小或沒電;無色或黃色表示電解液達到臨界必須補充蒸餾水,對于免維護電瓶建議更換;若無光眼,可直接測量電瓶電壓。
4、使用超過年限并且光眼顯示顏色變淺或淡黃色應更換電瓶。
步驟三、機油及冷卻液、水
目的:檢查機油及冷卻液、水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機油液面檢查,車應停于水平路面,未啟動發動機前,檢查機油是否在油尺b區麻點處。
2、用油尺取機油滴到白紙上觀察機油是否臟。
3、檢查機油時要避免機油滴到發動機上以免發生火災。
4、冷卻液、水液面不應低于MIN標記,冬季要使用防凍液,以防止水箱結冰。
步驟四、制動系統
目的:檢查制動系統功能。
操作步驟:
1、目視檢查制動系統密封性,檢查制動泵、制動調節器、制動鉗。
2、檢查制動摩擦襯塊的厚度,若制動摩擦襯塊和背板厚度磨損嚴重,應立即更換。
步驟五、轉向系統
目的:檢查轉功能是否正常 ,是車輛行車安全的重要保證。 操作步驟:
轉向系統是由方向盤、方向機、轉向柱及傳動桿等部件組成。現代車輛的轉向系統一般與懸掛系統密切相關。駕駛者將轉向力通過方向盤傳到方向機和轉向柱,再將方向盤的扭力傳到傳動桿,最后將動力轉到前輪,使車輛轉向。
1、以下幾點幫助判斷轉向系統好壞:
(1)操作轉向系統感覺操作力度是否適當。
(2)轉向系統應能在車輛轉彎時靈活平穩的將扭力傳到前輪。
(3)不會讓路面不平引起的震動造成回跳或方向失控。
(4)方向盤應能平穩回位。
在正常狀態下,轉向系統與懸掛系統一起發揮重要作用,確保車輛安全行使且易操作。
2、日常也應注意對轉向系統的保養和檢查:
(1)檢查轉向節和拉桿球頭是否磨損或松動。有發現磨損過大的須立即更換。
(2)檢查轉向液壓助動泵是否缺油。
(3)將方向盤用力向上拉,如有間隙,檢查方向盤螺母是否松動和轉向柱十字頭是否松動、轉向柱接方向機的部分是否松動。檢查橫直拉桿是否變形。
最后一點很重要。因橫直拉桿變形會引起前輪定位改變,影響轉向系統的正常工作。須及時進行更換。更換后需將前輪前束調校正常。
步驟六、底盤
目的:檢查底盤部件狀態。
操作步驟:
1、若檢查底護板有損傷,需拆下底護板檢查發動機油底殼和變速箱殼體是否有損傷。
2、檢查輪輞是否有磕碰傷,檢查車輪軸向和徑向間隙。
3、檢查車身底部是否損傷,后橋、油箱是否有磕碰傷。
步驟七、輪胎
目的:檢查輪胎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胎面和側面是否有損傷,去除異物(如釘子、鐵屑、石子等)。
2、輪胎花紋深度不低于1.6mm。
3、根據前輪磨損形態,判斷是否有必要檢查前束和車輪外傾角(輪胎斷面出現毛邊,表明前束不正確。單面磨損則表明車輪外傾角不正確)。
4、根據輪胎胎壓數值調整輪胎氣壓。
步驟八、變速箱油
目的:檢查變速箱油是否正常。
操作步驟:
1、變速箱油液面應位于加油孔下沿。
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令法規,自覺遵守道路運輸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珍惜生命”的職業道德,嚴禁違章駕駛,確保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危險品車輛駕駛員必須經過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危險品操作培訓,持危險品運輸“從業資格證”方能駕駛車輛。
3、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
4、不超裝、超載,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區域,確需進入的,應按事先商請當地公安交管部門批準,并指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行駛。
5、裝載危險貨物的車輛不得在居民聚居點、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機關、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停車。如必須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當地公安部門同意。
6、車輛發生故障需修車時,應選擇安全地點。需進入修理廠時,不準載貨進入廠內。
7、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
8、禁止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嚴禁將車隨意停放在外,運輸途中停留住宿時應報告當地公安機關,經獲批準后方可停留。
9、嚴禁無證開車、無令開車、酒后開車、超速開車、空檔溜車。嚴禁無臺速和熄火滑行。
10、愛護車輛,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保持完好狀態。服從調度,積極參加車隊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崗位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
3、必須掌握所押運危險品性質、危害特性以及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
4、運輸危險化學品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掌握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5、嚴格監管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堅決制止駕駛員將車輛駛入危險化學品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
6、認真押運貨物,特別是劇毒、爆炸危險化學品,確保不發生貨損、貨差,做好交接工作。
7、配合督促駕駛員做好危險化學品及行車安全工作,安全到達目的地。
8、在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被盜、丟失、泄露等情況時,應及時向單位有關領導報告,同時向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環保、質檢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
1、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裝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化學危險物品裝卸有關規定,根據承運物資的特點妥善裝卸、文明裝載.嚴禁違章操作。
2、加強責任感,必須掌握操作危險化學品的知識,并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配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危險物品時注意輕拿、輕放,注意標志,堆放穩妥。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
3、作業過程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等。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防護用品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配合駕駛員做好車容整潔工作。
十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性能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2、公司要對所有的危貨營運車輛必須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3、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性能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保養,并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防護設備。
4、車輛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5、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6、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嚴禁駛入危險化學品禁止通行區域內。
十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新購的有關車輛資料和行駛證、營運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公司必須有專人負責建立車輛原始基本情況檔案,并每年對車輛的檢測、審驗資料和駕駛員、押運員及裝卸人員應及時填充,確保車輛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和延續性;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登記,由公司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及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等如有變動、改動,應將變動、改動的情況及時登記備案,并報請相關部門。
(二)、車輛檢查
1、車輛經檢測必須達到一級車況的在用車輛;
2、罐體車輛經檢測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標志燈、標志牌、及告示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5、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的,交通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維修廠必須具有運管部門核準的危險品車輛修配廠;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再到相應的運管部門簽章;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凡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車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性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3)零部件損壞嚴重的老舊車;
(4)車輛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的。
(5)經修理和調整后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報廢程序
(1)申請報廢,公司報請市車管所批準,從批準之日起列入報廢車輛,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市車管所核準后,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相關證件、資料到運管部門辦理相關報廢手續。
(3)報廢車輛資料公司要統一保存,并將資料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
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4、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使用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不配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4、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配載自改裝營運車輛。
5、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6、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8、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9、貨物裝載:
a、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b、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c、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高度注意個人安危下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10、貨物運輸:
a、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b、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C、信息服務經營者因提供信息失誤造成車輛空駛、貨物延滯等經濟損失,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11、貨物卸載
a、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或聽從接貨人的安排。
b、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c、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d、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12、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實施制度
a、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b、做好安全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及時表彰安全先進、遵章守紀的先進駕駛員,總結推廣安全貨物配載規定。
c、經常檢查使用車輛主要部件和駕駛員思想動態。
d、做好駕駛員思想工作,掌握駕駛員的思想技術狀況,關心駕駛員的生活,為駕駛員排憂解難,保持穩定,確保安全行車。
13、代辦業務時,小批量的零星貨物要填寫貨物運單,大宗貨物和長期固定貨源要與貨主簽訂運輸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通過本預案,確保災害發生后,方案參與人員能夠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迅速組織力量參與搶救人員、控制消除事態發展、恢復生產等救援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其他不良影響,保證公司各項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公司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可靠的安全環境。
二、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地震、臺風、水災、等自然災害對本系統的影響。
三、預案執行
(1)現場救援
(2)后勤保障
(3)外圍工作
(4)通訊聯絡
四、職責
1、現場救援職責
a、根據不同自然災害攜帶相關救援物資;
b、組織、指揮在自然災害中被困現場人員及其重要物資的疏散、搶救;
c、下達救援命令,并協助實施;
d、隨時向安全小組通報現場情況,提供解決依據;
e、特別緊急情況下,有權停止現場救助,采取“緊急避險”措施。
2、后勤保障
a、根據現場需要,負責調配現場救援物資,保證救援物資的供應;
b、負責接待社會救援部門和友鄰單位,c、搶救、安置事故傷亡者,安置疏散出的物資。
3、外圍工作
a、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安置現場職工;
4、通訊聯絡
a、根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指令,負責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所有安全領導小組人員;
b、負責現場所有“上傳下達”工作;
c、根據應急全領導小組的指示,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5、工作程序
a、當災害已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由現場救援負責并組織后勤保障控制現場,搶救、搜索現場人員,在人員得到有效救助后,疏散物資財產。
b、外圍工作劃定管制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受傷人員要立即送醫院救治,組織疏散危險狀態下的物資。
c、通訊聯絡及時準確下達安全小組的指令,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絡通暢,協調各部門妥善解決相關工作。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提高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綜合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是指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道路運輸經理人和其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包括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和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包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
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包括機動車維修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以及從事機修、電器、鈑金、涂漆、車輛技術評估(含檢測)作業的技術人員。
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包括理論教練員、駕駛操作教練員、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
道路運輸經理人包括道路客貨運輸企業、道路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管理人員。
其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是指除上述人員以外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包括道路客運乘務員、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及結業考核人員、機動車維修企業價格結算員及業務接待員。
第三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規范操作,文明從業。
第四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工作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交通運輸部負責全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工作,并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道路運輸經理人和其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從業資格管理
第六條國家對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實行從業資格考試制度。其他已實施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的有關規定執行。
從業資格是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所從事的特定崗位職業素質的基本評價。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從業資格,方可從事相應的道路運輸活動。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機動車駕駛培員訓機構優先聘用取得國家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從事機動車維修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工作。
第七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應當按照交通運輸部編制的考試大綱、考試題庫、考核標準、考試工作規范和程序組織實施。
第八條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由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組織實施,每月組織一次考試。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每季度組織一次考試。
第九條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1年以上;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四)掌握相關道路旅客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
(五)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十條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掌握相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
(四)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十一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四)取得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或者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
(五)接受相關法規、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了解危險貨物性質、危害特征、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六)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十二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二)初中以上學歷;
(三)接受相關法規、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了解危險貨物性質、危害特征、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四)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十三條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技術負責人員
1、具有機動車維修或者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機動車維修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熟悉機動車維修業務,掌握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
(二)質量檢驗人員
1、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2、熟悉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
(三)從事機修、電器、鈑金、涂漆、車輛技術評估(含檢測)作業的技術人員
1、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2、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并了解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
第十四條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理論教練員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汽車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常用傷員急救等安全駕駛知識,了解車輛環保和節約能源的有關知識,了解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基本教學知識,具備編寫教案、規范講解的授課能力。
(二)駕駛操作教練員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符合安全駕駛經歷和相應車型駕駛經歷的要求;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和應急駕駛的基本知識,熟悉車輛維護和常見故障診斷、車輛環保和節約能源的有關知識,具備駕駛要領講解、駕駛動作示范、指導駕駛的教學能力。
(三)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
1、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汽車及相關專業高級以上技術職稱;
2、掌握道路旅客運輸法規、貨物運輸法規以及機動車維修、貨物裝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關知識,具備相應的授課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教學經歷,且近2年無不良的教學記錄。
(四)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
1、具有化工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及相關專業高級以上技術職稱;
2、掌握危險貨物運輸法規、危險化學品特性、包裝容器使用方法、職業安全防護和應急救援等知識,具備相應的授課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關專業的教學經歷,且近2年無不良的教學記錄。
第十五條申請參加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向其戶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式樣見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機動車駕駛證及復印件;
(三)申請參加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還應當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證明。
第十六條申請參加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向其戶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式樣見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機動車駕駛證及復印件;
(三)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或者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及復印件或者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學籍證明;
(四)相關培訓證明及復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證明。
第十七條申請參加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向其戶籍地或者暫住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三)相關培訓證明及復印件。
第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安排考試。
第十九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在考試結束10日內公布考試成績。對考試合格人員,應當自公布考試成績之日起10日內頒發相應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
第二十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1年,考試成績逾期作廢。
第二十一條申請人在從業資格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取消當次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
第二十二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檔案。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檔案包括:從業資格考試申請材料,從業資格考試及從業資格證件記錄,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記錄,違章、事故及誠信考核、繼續教育記錄等。
第二十三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向社會提供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相關從業信息的查詢服務。
第三章從業資格證件管理
第二十四條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經考試合格后,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式樣見附件3)。
第二十五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全國通用。
第二十六條已獲得從業資格證件的人員需要增加相應從業資格類別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按照規定參加相應培訓和考試。
第二十七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印制并編號。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由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和管理。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由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管理數據庫,使用全國統一的管理軟件核發從業資格證件,并逐步采用電子存取和防偽技術,確保有關信息實時輸入、輸出和存儲。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結合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并逐步實現異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動態資格管理。
第二十九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補發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服務單位變更的,應當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從業資格證件變更手續。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檔案應當由原發證機關在變更手續辦結后30日內移交戶籍遷入地或者現居住地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辦理換證、補證和變更手續,應當填寫《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登記表》(式樣見附件4)。
第三十一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換發、補發、變更申請予以辦理。
申請人違反相關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且尚未接受處罰的,受理機關應當在其接受處罰后換發、補發、變更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第三十二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一)持證人死亡的;
(二)持證人申請注銷的;
(三)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年齡超過60周歲的;
(四)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被注銷或者被吊銷的;
(五)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
凡被注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予以收回,公告作廢并登記歸檔;無法收回的,從業資格證件自行作廢。
第三十三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的違章行為記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的違章記錄欄內,并通報發證機關。發證機關應當將該記錄作為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的依據,并存入管理檔案。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違章記錄直接記入誠信管理檔案,并作為誠信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三十四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周期為12個月,從初次領取從業資格證件之日起計算。誠信考核等級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別用AAA級、AA級、A級和B級表示。在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超過規定的,誠信考核等級為B級。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每年的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供公眾查閱。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從業行為規定
第三十五條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以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許可的范圍內從事道路運輸活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除可以駕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外,還可以駕駛原從業資格證件許可的道路旅客運輸車輛或者道路貨物運輸車輛。
第三十六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在從事道路運輸活動時,應當攜帶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并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和道路運輸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法經營、違章作業。
第三十七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國家相關法規、職業道德及業務知識培訓。
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在崗從業期間,應當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第三十八條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不得超限、超載運輸,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個小時。
第三十九條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按照規定填寫行車日志。行車日志式樣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制定。
第四十條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旅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發生緊急情況時,應當積極進行救護。
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嚴禁駕駛道路貨物運輸車輛從事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活動。
第四十一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指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危險貨物。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安全作業規程對道路危險貨物裝卸作業進行現場監督,確保裝卸安全。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應當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進行全程監管。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和所在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應急措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
第四十三條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應當按照維修規范和程序作業,不得擅自擴大維修項目,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按照全國統一的教學大綱實施教學,規范填寫教學日志和培訓記錄,不得擅自減少學時和培訓內容。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
(三)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范圍,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的。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三)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范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第四十七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不具備安全條件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一)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有關機動車駕駛和相關從業要求且沒有主動申請注銷從業資格的;
(二)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
(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繼續作業的。
被吊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公告作廢并登記歸檔。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規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組織從業資格考試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未及時查處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及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四)其他違法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和從業資格證件工本費由省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物價部門核定。
第五十條本規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6日公布的《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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