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匯報范文(通用6篇)
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匯報和我們的生活緊密聯系著,匯報時,要熟悉掌握匯報內容,做到條理清晰,主次分明,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經或正在為寫匯報而發愁?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匯報范文(通用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匯報1
我鎮認真按市政府、區政府的工作部署,積極落實《關于禁止在限定區域銷售燃放孔明燈煙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規[20XX]1號)文件精神,全面動員布置,加強領導,及時制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強力部署
鎮委書記楊宇懷同志第一時間組織全鎮職工干部、各村(居)書記、主任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并在班子會上作了強調,要求各班子成員要認真貫徹區委區政府、鎮委鎮政府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區域工作會議精神,扎實以分片掛點的方式督促引導教育群眾自覺遵守禁售禁燃公告。另外,我鎮成立了以鎮長黎洲為組長,鎮委副書記李寧,鎮委委員、常務副鎮長李土受,鎮委委員、派出所所長姚忠為副組長,派出所、工商所、安監所、規劃建設辦、黨政辦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村(居)書記、主任為成員的公館鎮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鎮安監所,由李土受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指導開展相關工作。
二、多措并舉,加大宣傳
一是將《關于禁止在限定區域銷售燃放孔明燈煙花爆竹的通告》下發到各村(居)委會及煙花爆竹零售點,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并向群眾宣傳,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二是
我鎮充分利用網站、微信、QQ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在企業工作交流群、鎮政府工作交流群均發送《關于禁止在限定區域銷售燃放孔明燈煙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家認真學習。三是在人流多、禁放的地段懸掛橫幅。期間共張貼發送禁售禁燃公告600份,橫幅20條,真正做到了無縫隙、無死角的宣傳。
三、加強巡查,積極制止
在基礎排查、日常巡查、違法查處等基礎上,加大巡查力度和頻次。20XX年2月14日,楊杰常委親自帶隊對公館鎮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區域進行巡查,發現河之口零售點違規擺賣,立即責令制止。另外,鎮政府在春節期間每天安排2名班子成員帶隊巡查,派出所24小時3班到進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動了470人次,共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5起,查獲違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1起。
在這場禁售禁燃攻堅中,鎮政府各單位各部門積極參與,分片包干,合力攻堅,主要領導親自上陣,堅守到深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下一步,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再接再厲,繼續發力,確保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全面勝利。
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匯報2
根據《賀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賀政告〔20XX〕90號)、《關于擴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賀政告〔20XX〕79號)、《賀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再次擴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賀政告〔20XX〕98號)以及上級有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會議部署,我區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現將春節期間“禁燃”工作情況進行匯報:
一、領導重視,親臨工作
雷少華區長、朱記松副區長多次帶隊到各鄉鎮(街道)進村入戶檢查指導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強調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門要加強巡查,嚴厲查處一切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并親自到商鋪檢查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開展情況。
朱記松副區長于1月30日組織各鄉鎮(街道)、各區直有關單位、各平臺公司召開八步區20XX年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攻堅行動啟動會,布置春季大氣污染攻堅工作,要求各鄉鎮(街道)、各區直有關單位、各平臺公司抓好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同時,還要抓好秸稈、落葉、垃圾禁燒工作,抓好各工地揚塵綜合治理,抓好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做好污染天氣預警應急聯動。
二、春節期間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情況
1月26日,區環保局張松有局長帶領區整治辦繼續開展大氣揚塵整治巡查,并向過往群眾了解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宣傳情況,群眾表示知道。
1月27日,區整治辦對賀街鎮煙花爆竹經營場所整治情況進行回頭看,并對可能出現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商鋪進行檢查,未發現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檢查街道社區禁燃宣傳工作開展情況。
1月29日,區整治辦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通知》(賀八突整辦發〔20XX〕7號),要求各鄉鎮(街道)、各區直有關單位進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確保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月2日,區整治辦下發《關于加大力度整治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經營場所的通知》(賀八突整辦發〔20XX〕10號),要求各鄉鎮(街道)、各區直有關單位加強對轄區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經營場所排查,嚴厲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下發《關于加大對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力度的通知》(賀八突整辦發〔20XX〕11號),要求各鄉鎮(街道)、各區直有關單位加強對春節期間禁燃工作的整治力度,落實好網格化管理。
八步街道春節期間聯合城中、城北派出所,區綜合執法局、各村社區干部組成巡查工作組,共計出動172人次,車輛38次在各村祠堂、土地廟,各社區街頭巷尾等區域開展巡查。在春節巡查期間,轄區未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情況。
城東街道春節期間組織干部職工100余人,走訪宣傳居(村)民戶6600余戶,懸掛橫幅160余條,發放宣傳資料25000余份,聯合公安、執法等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巡查、整治;期間發現并查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1起,收繳非法煙花爆竹60件。
江南街道春節期間發放禁燃禁放宣傳單共計16000份和出動宣傳人次達到60人,宣傳車到轄區各個地方播放《關于擴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告示》60多次。通過值班巡邏安排,進一步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工作。春節期間未發現有群眾燃放煙花爆竹情況。
賀街鎮春節期間聯合各有關部門對賀街鎮轄區內的各零售店進行了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共計出動工作人員約250人次,車輛56次進行禁燃巡查,對巡查時發現的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同時聯合相關部門對違法經營的煙花爆竹予以嚴厲打擊,依法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點六個,沒收煙花爆竹共25箱約200多卷,在不間斷的禁燃宣傳整治中,效果顯著。
蓮塘鎮春節期間共出動1000人次,每天出動執法車15輛,在全鎮范圍內24小時不斷巡邏和宣傳,發放宣傳品2萬份;開展宣傳禁燃禁售煙花爆竹文藝匯演15場,在村民開展春節聯歡會演上,向群眾宣傳禁燃禁售煙花爆竹,讓禁燃禁售煙花爆竹深入人心;利用村委宣傳喇叭播放禁燃廣播,使禁燃禁售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在各宗祠廟宇值守,確保群眾祭拜時不燃放煙花爆竹。在春節禁燃禁售巡邏工作中,一共處罰違規銷售煙花爆竹人數為6人,及時阻止燃放煙花炮竹行為9例,教育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群眾17人,查處煙花爆竹零售點10個。
三、春節期間煙花爆竹查處情況匯總
春節期間,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轄區宣傳和整治力度,安排人員在禁燃區內開展禁燃巡查工作,扎實有效推進工作開展。我區共計出動2059人次,查處禁燃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17起,對7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群眾進行處罰,共計罰款600元,查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案件17起,收繳非法煙花爆竹374箱。
四、期間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禁燃”工作是傳統民俗與現代文明的沖突,受風俗習慣影響,在逢年過節、紅白喜事、店鋪開張時群眾會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保護意識認識不足。
春節期間,市城區禁放區及蓮塘鎮、賀街鎮已無煙花爆竹零售店,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主要集中在香燭店、雜貨店,非法銷售手段也越來越隱蔽。
五、下一步工作主要措施
加強轄區禁燃限放區內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巡查力度,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宣傳禁燃限放工作,提高群眾整體環保意識。
各單位聯合各鄉鎮(街道)加大力度,清理排查各種雜貨店存放的煙花爆竹,并堅決收繳處罰,杜絕煙花爆竹銷售源頭,嚴厲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匯報3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宣傳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組織領導到位
根據上級要求,我局及時召開布置會,要求全體干部職工要把此項工作作為春節期間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實行禁燃限放要求,以身作則。并代縣政府起草了《昭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做好宣傳前期工作。
二、創新宣傳載體,宣傳發動到位
一是加大媒體宣傳力度。依托昭平新聞、縣電視臺、移動公司等渠道,以新聞、廣播、短信的方式向廣大群眾宣傳煙花禁燃限放工作。二是通過發放宣傳單、宣傳資料、宣傳海報、懸掛橫幅的方式開展宣傳。據統計,我局環境監察隊人員入戶入店發放禁燃宣傳手冊通告共54000余份,在小巷、主流接到張貼《通告》11000份。三是在局大門口電子顯示屏滾動播出宣傳標語3條,通過移動公司發布禁燃信息。四是結合環境執法檢查工作,深入企業,向企業宣傳禁燃的意義,發放宣傳單等。
三、堅持依法依規,形成禁燃限放工作的強大震懾力
在宣傳《通告》的同時,廣泛開展法治教育宣傳,提升廣大群眾的法治意識,增強法治觀念。根據《環保法》、《治安處罰法》等法律依據,做到用好法律武器、法律手段,用足法律依法處理。
下一步,我局將加大禁燃宣傳力度,通過進學校、進鄉鎮、進社區等活動,擴大宣傳范圍,把禁燃限放宣傳成功經驗轉化為推進昭平建設強大動力,為打造“生態昭平”奠定扎實基礎。
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匯報4
《吉安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吉安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創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吉安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的要求,井岡山市公安局決定在規定的范圍內組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在全市范圍內迅速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整治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全面部署工作。
《吉安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已于20XX年11月29日經江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批準,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井岡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決定成立井岡山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管理局黨工委委員、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孫雅宏任組長,市政府副市長謝偉壽,市政府副市長XX、管理局旅游處副處長劉光武、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副局長賴家洪任副組長,公安局、安監局、景區行政執法處、城管局、供銷社環保、規劃建設、房管、民政、宣傳、文廣新局、教育、廣播電視臺、交通運輸、財政、市場和質量監督、商務、組織、綜治、文明辦等部門及紅星街辦、茨坪鎮、龍市鎮、拿山鎮、廈坪鎮分管領導為成員。召集全市各相關單位召開了部署會議,明確了各單位的職責和任務,并劃定了禁止燃放區域為紅星城區、茨坪城區、龍市城區、拿山鎮全鎮、廈坪鎮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井岡山市公安局為全面貫徹落實《吉安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局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并召開專門工作會議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和任務。井岡山管理局黨工委委員、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孫雅宏擔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政委周少平任副組長,制定了《井岡山市公安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各部門的工作明確細化,并在全局開展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的簽訂,全局民警積極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和整治工作。春節、清明等假期我局值班民警積極配合城管局在紅星城區、茨坪城區、龍市城區、拿山鎮全鎮、廈坪鎮全鎮開展巡查和播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及安全燃放注意事項,確保了全市無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等安全事故。
二、廣辟宣傳渠道,全面宣傳禁燃。
井岡山市利用廣播電視發布公告,在全市各城區街道懸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語,并在井岡山發布公眾號發布禁止燃放公告。井岡山市公安局全局民警積極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介和平臺,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好處和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污染、劣質煙花爆竹對人身安全構成的威脅和劣質煙花爆竹燃放時造成的財產損失等多個角度宣傳禁止燃放工作。在轄區內200多個工作微信群發布宣傳信息,轄區民警深入全市40多社區、居民小區宣傳講解并向群眾發放宣傳單,截至目前已發放宣傳資料5600余份。
三、打擊違法行為,突出工作成效。
井岡山市成立了以公安局牽頭,城管局、安監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巡查小組,每個單位抽調3名工作人員集中辦公開展巡查、宣傳工作。春節、清明等假期期間繼續開展聯合巡查執法,深入街道、社區開展安全宣傳工作。井岡山市公安局根據《吉安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中明確的公安機關職責,積極作為開展了打擊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儲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特巡警大隊在各出市、出省路口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及時進行查處,交警大隊在市內開展交通整治的過程中發現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的行為及時進行勸阻和制止,各派出所積極開展巡查和查處力度,治安大隊作為牽頭部門積極聯系城管、安監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活動,對全市所有的零售網點進行了安全檢查,對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截至目前繳獲非法煙花2450響,爆竹3850封,勸阻燃放煙花爆竹行為260起,共查處16起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均予以罰款處罰。
四、今后工作打算。
1、狠抓宣傳教育、強化輿論引導。通過我局民警每月大走訪之際向全市人民發放《井岡山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告》、《致市民的一封信》等資料,設置禁放提示牌,利用電視媒體、網絡、短信、電子屏和宣傳車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禁放專項宣傳活動國,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紅星城區、茨坪城區、龍市城區、拿山鎮全鎮、廈坪鎮全鎮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確保形成濃厚的禁放社會后氛圍,提高市民素質,轉變燃放觀念。
2、狠抓聯合整治,建立長效機制。在充分宣傳的基礎上,為提高整治成效,我將聯合安監、城管、環保、教育、三大城區居委會等部門開展禁放工作聯合執法整治工作組,不斷加大查處力度,對查獲的違規銷售、儲存、運輸、攜帶、燃放行為進行嚴管重罰;同時結合縣城文明勸導工作,對街道、小區、城中村等地進行管控,確保形成強大的整治合力和長制機制。
3、狠抓市場管理,強化源頭控制。在傳統節假日期間,聯合相關職能單位加強對煙花爆竹市場的整治,對城區各個經營戶進行拉網式清查,確保不存在銷售煙花爆竹的網點。
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匯報5
宋村鎮政府高度重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深入學習貫徹縣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題會議精神,本周一召開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推進會議積極安排部署,強化了組織領導堅持領導靠前、深入一線,要求在全鎮范圍內進一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我鎮煙花爆竹禁燃工作落到實處,本周具體工作開展情況如下:
一是廣泛宣傳發動。
通過各村大喇叭、微信群、宣傳橫幅等,講清楚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和在全域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精神,要求廣大群眾自覺做到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廣大群眾共同參與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及時發現、勸阻、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把人民群眾和各方力量的積極性、主動性調動起來,凝聚起全社會禁放煙花爆竹的強大合力。
二是強化督導檢查。
宋村鎮成立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督導檢查組,按片分為六組對全鎮29個行政村開展全時段無死角督查。第一組趙娜任組長,對薛家莊片開展督查。第二組陳宇躍任組長,對常村片開展督查。第三組崔慧祺任組長,對宋村片開展督查。第四組李志文任組長,對王郭片開展督查。第五組宋麗鵬任組長,對高家洼片開展督查。第六組張鵬鵬任組長,對大關片開展督查,著力形成煙花鞭炮禁燃禁放的強大聲勢。
三是嚴厲打擊買賣、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在本周督導檢查中,我們充分發動群眾舉報,與公安機關聯手打擊,形成“違法必究”的強大震懾。每日開展常規煙花爆竹銷售燃放排查。本周聯合督導檢查 202家商戶門店,未發現售賣煙花爆竹情況。
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匯報6
今年以來,阜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禁燃工作,下定決心,堅定信心,以嚴的要求、強的措施、鐵的紀律,在全市打響了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禁燃工作攻堅戰,取得了明顯成效,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范圍內基本實現了“零燃放”,空氣質量較去年同期明顯改善。
一是建章立制。為做好《阜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的貫徹落實工作,20XX年初,市政府印發了《阜陽市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禁燃工作方案》和《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加強大盤香監管的通告》,劃定了近200平方公里的禁燃區域,全年禁止燃放。我市下轄四縣一市也分別在主城區劃定了禁燃區域,實現了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禁燃市縣兩級“全覆蓋”。市環保委辦公室印發了《阜陽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大盤香禁燃工作量化問責規定(試行)》,對每年非法經營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行為實施量化問責,切實傳導壓力、壓實責任。
二是精心組織。20XX年1月31日,我市召開了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禁燃工作動員會議,明確要求市、區、辦事處三級黨員干部和行政執法部門通過劃片包干的形式,繪制禁燃區域示意圖、任務責任分解圖、執法檢查任務分解圖、基層共治網格圖,共同將社區作為最基本的管理單元,構建網格化監管網絡,定崗、定人、定任務、定責任,建立發動機制、保障機制、獎懲機制、領導機制,做到從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全過程阻斷。
三是廣泛宣傳。各地各部門通過張貼禁燃通告、告知書、倡議書、電視、廣播、微信微博、拉橫幅、LED廣播、流動喇叭廣播等多種形式,進小區、進家庭、進商戶、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市場、進樓宇、進網絡,做到“不賣、不買、不運、不存、不放”。同時,阜城設置了30個電子鞭炮兌換點,目前已累計兌換電子鞭炮6623掛。2月7日,市政府召開阜城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禁燃工作兌現推進會,深入社區、住戶、售賣點、電子鞭炮兌換點等,逐項現場督察、調度動員會部署的措施落實情況,再次升溫加壓。2月14日,市委常委、副市長王玉峰帶隊對阜城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禁燃工作進行集中督察,并召開了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禁燃工作座談會,要求各地各部門將禁燃禁放的氛圍營造起來,將基層干部動員起來,將執法人員組織起來,確保春節期間零燃放。
四是嚴管重罰。在禁燃區范圍內,不再新增煙花爆竹零售點,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運輸許可證,市、區、辦事處、社區四級聯動、聯合執法、交叉巡邏,嚴查禁燃區范圍內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和違規銷售大盤香的行為,對準備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行為進行及時勸阻,嚴管重罰“第一掛炮”、“第一盤香”,對違規燃放的該罰的罰、該拘留的拘留,同時要公開曝光。市政府成立了五個重點區域督察組,自2月8日(農歷小年)起,放棄節假日,每日對各地各部門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禁燃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巡查。截至2月21日,阜城各區政府、辦事處、社區及市區兩級行政執法部門共出動人員79586人次,查處 非法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攤點260處、大盤香攤點165處,查封扣押煙花爆竹2329件、大盤香818件,對8處燃放煙花爆竹的0行為進行了及時勸阻。今年以來,全市(含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對148起煙花爆竹違規燃放行為進行了制止和處罰,對148人罰款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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