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手冊【必備15篇】
公司員工手冊1
一、裝扮得體
所謂裝扮得體,就是要求店員在上崗時,服飾穿著要干凈合體、美觀大方,與工作環境、工作特點,個人體型等協調全都、和諧統一。
店員的服飾穿著要求衣冠端莊、美觀大方、舒適自然,能給顧客一個清爽明快、樸實穩重的視覺印象,從而產生必需程度的信任感,促進購買活動的進行。反過來,假如店員穿著褶皺不堪、印有污跡、污垢的工作服,就會給顧客一個極不雅觀的印象,導致顧客不愿與她交談,不愿請她幫忙選購商品,從而抑制顧客的購買欲望,損壞商店的聲譽。
店員的服飾穿著要貼合衛生要求,清潔衛生是指店員的手、臉、衣服、頭發、胡須、指甲等潔凈、干凈;工作服穿著合體,色調全都;工號牌佩戴整齊規范;耳環、戒指、項鏈要貼合要求,不能戴有色眼鏡,不準穿著拖鞋或把鞋穿成拖鞋狀上班。
二、舉止文靜
所謂舉止文靜,就是要求店員在經營服務過程中,在體態、動作、氣質、風度等方面表現出大方、端莊、有禮等高素養、修養好的形象。
店員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站立、行走、拿遞、展放,以及接待顧客時迎客、介紹、答詢、道別等行為。
店員舉止文靜的詳細要求是:
站立,要有一種挺、直、高而自然的感覺;
行走,要強健、輕快、穩重、不慌不忙;
拿遞商品要精確 、靈敏、方法正確、輕拿輕放;
招呼顧客,要面帶微笑,聲音清楚;
為樹立統一的良好專業形象,現對員工的儀容要求作以下規定。員工在上班前需檢查自己的'儀容狀況,或要求同事提點。
男同事:
1、頭發
1.1、頭發必需要梳理整齊
1.2、頭發不行太油膩,不行有頭皮
1.3、后頸頭發長度不行超過衫領頂部
1.4、頭發前端不行蓋過眼眉
1.5、不行染發
2、首飾
2.1、不行戴超過一只戒指
2.2、最多只能夠戴一條不夸張的手鏈
2.3、不行戴過大或過多顏色的手表
2.4、頸鏈不行外露
3、著裝
3.2、穿著公司或商場統一制服
3.2、衣服穿著整齊、潔凈,鞋擦拭潔凈、無灰塵
3.3、服飾無破損
4、姿態
4.1、腿自然垂直站立,不倚靠收銀臺、貨柜,雙手自然下垂
4.2、挺胸,收腹,目光平視,面帶微笑。
女同事:
1、頭發
1.1、長發及肩的務必束起
1.2、頭發不行太油膩,不行有頭皮
1.3、頭發前端不行蓋過眼眉
1.4、不行染發,頭發不得蓬松
2、首飾
2.1、不行戴超過一只戒指
2.2、不行戴過大或顏色過多的手表
2.3、手鐲/手鏈只可戴一條
2.4、耳環方面,只可戴一對不夸張,粒狀耳環
3、妝扮
3.1、香水味以清淡為主
3.2、指甲務必修剪及清潔,指甲油只能涂透亮的顏色
3.3、務必涂顏色不太夸張的口紅
3.4、化淡妝
3.5、統一制服,服飾潔凈得體
4、姿態
4.1、腿自然垂直站立,不倚靠收銀臺、貨柜,雙手自然下垂
4.2、挺胸,收腹,目光平視,面帶微笑。
公司員工手冊2
1、專賣店員工實行輪班制。所有專賣店由店長每月安排一次輪班表。所有員工應按表格工作,不得擅自更改。員工不得擅自換班。他們需要提前一天申請換班,并獲得店長的同意。如果他們不同意申請,他們將被誤認為是礦工。員工每月換班不得超過3次,店長不得與員工換班。
2、所有員工應在營業前15分鐘到達商店并簽到,否則將遲到。所有員工必須在工作中簽到,不得欺詐或為他人簽到。
3、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早退1分鐘罰款1元,等等,遲到1小時按曠工處理(每天扣除3天工資),月遲到3次以上通知上級處罰或解雇。如因前一天加班時間過長而遲到,經理應根據情況處理,在適當的范圍內不得遲到。
4、所有員工必須穿整齊的工作服,穿工作卡,進入商店后5分鐘內換工作服,淡妝:畫眉、腮紅、唇彩和眼影(顏色統一、協調),員工飯后檢查個人外表,及時化妝,以最佳的精神狀態工作。
5、所有員工必須禮貌用語,迎接進店的顧客,使用迎賓語,如“早上好,歡迎光臨“等等,如果明顯看到客戶而不熱情接待,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罰款5元。
6、在營業時間內,員工不得在商店里聚在一起、聊天、吃飯、吃零食、坐在柜子里、扔雜物等不雅行為。所有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上網。發現員工上網罰款20元后,店長、店助理不提醒監督罰款,金額是員工的兩倍。
7、所有員工不得在店內撥打或接聽私人電話,也不得私下接待客人。工作時間,員工電話統一放入工作前的抽屜,由店長和店鋪協助進行監督和提醒。員工的親友來訪時,接待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8、各專賣店必須每天舉行早晚班交接會。在每日交接會上,店長將告知個人銷售情況,表揚銷售良好的員工,鼓勵和協助銷售不良的員工,找出銷售不良的原因,并及時跟進。
9、店內個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在店內與顧客發生爭吵的,罰款50元。
10、所有員工必須完全熟悉店內貨物的基本情況和展示位置。日常貨物應掛通整理到位,特別是拉鏈、紐扣、下擺和顏色系統。貨物應隨時整理。店長應制定員工貨物評估制度,并對貨物的熟悉程度進行每周評估,如貨物零售價格、庫存和顏色FAB連續兩次考核貨物知識不合格的員工罰款5元。
11、商店必須隨時保持清潔、整潔和衛生。如果有明顯未注意到的地方商店,應提醒或警告。每周一安排清潔,擦拭地板上所有難以清洗的.污漬,包括模型、空調、試衣間、倉庫等每個衛生死角和每件物品,然后由商店經理親自檢查。
12、顧客試過的樣品衣應及時歸還原位。貨架上不允許有空衣架。如果貨物放在錯誤的位置或直接關閉,將不會發生樣品。銷售人員罰款5元,店長翻了一番。顧客試穿衣服時,會收到下一套。試衣間里有衣服,造成貨物丟失的人員按價格賠償。
13、不允許所有員工私自攜帶xx發現購物袋內的私人物品,罰款5元,如有需要,應及時返還。員工應照顧商店的財務,不得損壞或取自己的財產。如有損壞或損失,按原價賠償。
14、工作中要保持愉快的氛圍和良好的精神狀態,讓同事心情舒暢,笑臉迎人,不要把工作以外的情緒帶入工作,影響其他同事。違反規定的店長應提醒或警告他們。
公司員工手冊3
1、工作時需嚴格遵守店鋪儀容儀表著穿規定,供應優良的服務,以客為先。
2、必需遵守勞動紀律,自覺遵守輪班制度。依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需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3、潔身自愛、防盜防竊。工作時間,須將個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點,下班自覺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檢查所攜帶的私人包裹,并隨時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清檢員工儲物柜。
4、未經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鋪的一切資料(尤其是銷售額),否則將依據行政管理制度予以懲罰。
5、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衛生,不準喝酒和吃有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煙、吃零食。
6、嚴禁私用、盜竊公司貨品及其它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賜予懲罰。
7、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上司合理的工作支配,必需敬重上司。
8、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場所說笑、打鬧、爭吵、賭博、吸咽、酗酒、追趕、大聲渲嘩、當堂整理著裝、化妝及一切有損公司或店鋪形象的.行為。
9、工作時間嚴禁利用公司電話做私人用途,不得將店鋪電話任憑告知無關之人。
10、工作時間不能擅自離崗或任憑竄崗。
11、穿著已購買的店鋪服飾回店鋪須向主管或店長登記款號。
12、嚴禁擅自修改、泄露、盜竊公司或店鋪電腦數據,違者嚴峻懲罰。
13、工作時間不準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顧客購買的商品需暫存時,需做好登記。
公司員工手冊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手冊為增強員工自律意識、規范工作行為而制訂。
第二條、每位員工均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維護公司聲譽和形象。
第三條、公司員工應發揚"務實、守信、創造、發展"的公司精神,形成"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八字方針,為公司的可持發展而努力。
第四條、本手冊解釋權屬公司。
第二章:細則
第五條、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四十小時工作制。
2、員工上下班嚴格實行打卡制度。
3、員工因公外出必須得到部門經理的許可,并在留言板寫明去向。
第六條、請病、事假規定:
1、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的,及時向部門經理請假,并持醫院的病假證明到管理部辦理病假手續。
2、員工如需請事假,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及預計缺勤天數,并由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到管理部辦理請假手續。
3、員工事假連續3天(含3天),由部門經審核簽字報總經理批準。
4、員工因特殊情況,確實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事后說明理由,并立即補辦手續。
5、請病、事假以半天基本單位。
第七條、加班及調休:
1、加班時間以半天為基本單位。
2、根據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
3、加班處理按國家規定處理。
第八條、帶薪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員工應遵守事項:
1、心胸坦蕩,光明磊落,精誠團結,相互合作。
2、工作時間嚴守工作崗位,專心工作,不串崗,不閑聊。
3、忠誠XX,服從領導,勤奮工作,言行要體現公司的良好形象。
4、員工有責任的權力向公司高層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情況匯報。
5、員工工作時間應按公司制度要求衣著整潔,舉止大方,言語文明。
6、待客禮貌,熱情周到。
7、辦公文明,保持辦公環境整潔有序。
8、員工有以下情況,必須立即向部門經理及管理部報告:
A、結婚或離異。
B、姓名變更。
C、身份證換領。
D、本人或配偶分娩。
E、住處或電話變更。
第十條、禁止事項:
1、欺騙公司和同事的行為。
2、泄露公司機密,歪曲事實散布流言蜚語,以公司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3、工作懈怠,違反工作規定,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指示越權行事。獨斷專行,搞小團體,無事生非,擾亂工作秩序。
4、未經許可,在工作時間接見私人來客,或帶私客在公司活動。
5、在工作時間做與業務無關的事情。
6、未經許可,從事其他職業。
7、利用公司設施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侵占、挪用公司財產。
8、假借職權營舞弊。
9、攜帶危險品、違禁品或與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第十一條、安全保衛制度
1、員工應視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為已任。
2、辦公室嚴禁吸煙。
3、遇火災隱患應及時清除。
4、嚴禁違反操作規定使用各種儀器、電器。
5、員工下班前應清除廢物桶。
6、下班后文件、紙張等易燃物不應放在桌面上,應放入箱、柜內,并將柜門關閉。
7、各辦公室下班后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并將窗戶緊閉。
8、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對本辦公室作最后的安全檢查;最后離開公司的員工應對公司作最后安全檢查。
9、公司員工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隨時保持辦分環境的整潔衛生。
第十二條、員工因過失或故意違紀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要追究違紀者的責任,給予責任、處罰、賠償、直至辭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公司員工手冊5
第一條行政部門是公司信息管理系統和互聯網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條行政部網絡管理負責公司信息管理系統、內部電話、網絡的架設和維護。
第三條未經行政部門批準,嚴禁其他部門設置網絡和對外電話。違者記得行政小過一次,扣50元/次。
第四條公司建立內部溝通郵箱和企業QQ,部門間傳遞信息時,嚴禁傳遞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違者記小過一次,扣50元/次。
第五條嚴禁在工作時間觀看網絡電視、電影、聊天Q,看小說、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記小過一次,扣50元/次。
第六條嚴禁在工作時間登錄無關網站和私人網站QQ,違者記警告一次,扣20元/次。
第七條嚴禁利用公司網絡資源從事商業活動謀取私利或者傳播公司商業秘密(如股票、購買cp等)。)。
違者無薪開除。
公司員工手冊6
一、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網管中心值班人員為綜合計算工時制。
公司領導及部門正副職為不定時工時制。
二、考勤管理
各部門應于每月5日前將本部門員工上月員工出勒情況以《員工考勤表》的形式,加蓋本單位公章后報送市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綜合人事崗。
三、請假手續及審批權限
(一)請假及銷假手續
a)員工請假應自行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應根據假期期限和審批權限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但因特殊原因確不能自行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委托他人及時辦理請假手續或事后申明原因補辦手續;
b)員工請假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不論何種假別,均需填寫《員工請假單》,相關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員工銷假,須持員工請假單到人力資源部銷假。
(二)請假審批權限
其他員工休假,休假不超過三天由所在部門正職批準;當月累計超過三天或連續超過三天,另需分管領導審批;
四、假期期限、待遇及相關規定
(一)公假及法定節假日
a)公假期限根據勞動法規定和實際需要核給;
b)崗位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二)帶薪年休假
1、期限及待遇
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滿一年不滿五年為七天;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滿五年不滿十年為十天;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滿十年以上為十四天。考慮公司實際,員工的年休假可在一年內一次休完,也可分二次休。
休假期內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a)上一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的,當年不休年休假;
b)年度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當年不休年休假;本年度已休年休假后,累計曠工超過以上天數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c)員工病、事假本年累計超過三個月、工傷休假超過半年,當年不享受帶薪休假。如在休假后,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
d)脫產學習一年以上的,當年不享受帶薪休假。如跨年度,則取消時間較長的當年的年休假權利;
e)被公安機關拘留、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的;本年度己休完年休假的,取消本人次年年休假權利。
(三)婚假
a)婚假期限:正常為三天(不包括核給的路程時間)。超過法定結婚年齡三年(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者,獎勵始假十五天。配偶在異地工作,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持對方工作單位證明,可另按實際需要核給路程時間。再婚者不再享受獎勵婚假,但可核給路程時間;
b)工資及相關待遇:正常婚假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獎勵婚假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績效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績效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員工個人主動申請獎勵婚假在五天以內的,公司不再扣減績效工資;
c)婚假應在登記結婚當年或次年6月30日前一次休完,逾期不休的假期自動取消;少休的,不再安排補休。
(四)喪假
a)喪假期限為三天(不包括核給的路程時間)。異地辦理喪事,另按實際需要核給路程時間。員工在探親假或婚假期間,直系親屬亡故時,按規定另給喪假;
b)待遇: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五)產假
1產假期限
a)正常生育給假九十天,含預產期前十五天的產前假和七十五天的產后假。難產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十五天;
b)己婚二十四周歲以上女員工生育第一胎時,另獎勵產假四十五天,即135天;
c)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懷孕不滿兩個月給假二十天;滿兩個月不滿四個月給假三十天;滿四個月不滿六個月給假四十五天;滿六個月以上給假九十天;
d)女員工在病假期間生育,病假六個月以上的不另給產假。病假六個月以內的核給產假,產后繼續休病假的其產前產后合并計算。
2產假期間待遇
a)女職工產假期間由支付工資改為發放生育津貼。產假期間公司按照女職工生育前崗位工資金額預付生育津貼,待醫保中心將生育津貼撥付到公司后,扣除預發的崗位工資,剩余部分由公司支付給本人;
b)女職工生育期間的醫療費(含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分娩并發癥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當地社保相關辦法實行定額補貼;生育醫療費先由個人現金墊付,生育后按規定領取定額生育醫療補貼。生育期間其他疾病發生的醫療費,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護理假
a)配偶分娩期間,男員工可給予三天護理假;如果雙方系晚婚晚育的,男員工可給予七天的護理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b)男員工護理假期間基本工資足額發放、但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績效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績效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員工個人主動申請護理假在五天以內的,公司不再扣減績效工資。
(七)哺乳假
a)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公司在每天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b)哺乳時間基本工資足額發放、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發放。
(八)病假
1、醫療期期限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c)醫療期的計算。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病假期間待遇
a)因病休假六個月以內,月累計病假不超過20天的,基本工資足額發放,但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績效的1/21.75計算;
b)月累計病假20天以上的,在公司連續工齡不滿五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現行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六十;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百分之七十;滿十年不滿十五年者,為百分之八十;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者,為百分之九十;滿二十年以上者,為百分之百;
c)病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核發病假工資。
3復工規定
醫療期結束后,須提出復工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復工。員工連續病休三個月及以上,要求恢復工作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并試崗三個月。試崗期間舊病復發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應繼續休養,其試崗前后的病假連續計算。試崗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5.3.7.2條款所述工資標準執行。醫療期滿仍無法工作,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事假
1事假待遇
員工休事假扣減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依績效考核結果核算)。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薪資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
2不扣發工資的事假
a)員工本人參加勞動合同鑒證工作(0.5天);
b)本人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員工請事假。或者經領導確認的與本人關系緊密的親屬、朋友亡故,員工本人請事假的(2天):
c)員工參加婚檢(1天);
d)新入職員工辦理相關檔案轉存手續(1天);
e)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職業技能考試(根據實際需要核給);
f)經公司領導確認的其它情形。
(十)工傷假
1工傷假的管理
員工因工受傷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2待遇
a)工傷醫療費用除按照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外,其余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b)工傷員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規定的標準和輔助器具項目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復工規定
工傷假結束后,須提出復工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復工。員工連續休假三個月及以上,要求恢復工作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并試崗三個月。試崗期間舊病復發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應繼續休養,其試崗前后的工傷假連續計算。試崗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正常工資標準執行。繼續修養后仍無法工作,按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探親假
1探親假期限
a)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兩年休一次的,假期為四十五天;
b)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c)已婚員工探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限一方),時間為三十天(下半年結婚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
d)員工已離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視作未婚員工。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邊無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待遇享受探親假,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兩年休一次的,假期為四十五天;
e)員工探親假期間患病,其病休天數仍作為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順延。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滿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f)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廢。
2探親假待遇
基本工資足額發放,但扣減績效工資。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當月依考核成績核發績效工資的1/21.75計算,扣完當月績效為止,下一月度如有休假以此類推。員工個人主動申請探親假在十天以內的,公司不再扣減績效工資,根據當月考核成績核發。
五、違紀處理
1、遲到
員工于正式上班時間至上班時間后半小時之內到崗工作,即為遲到。遲到一次扣減績效工資20元。
2、早退
員工于下班時間半小時內,非為公司業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早退。早退一次扣罰20元。
3、曠工
(1)未請假、請假未獲批準或準假期滿未按時上班的。
(2)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或無故拖延超過報到日期的。
(4)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或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以上者視為曠工一天。
(5)被公安機關拘留或因打架斗毆、違紀致傷等造成的休息。
每曠工1天的,扣減標準不論大小月,每天按月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的1/21.75計算,另外對曠工員工進行如下懲罰:
(1)當月累計曠工少于3個工作日(含3個工作日),扣減當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30%;
(2)當月累計曠工4—7天,扣減當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50%;
(3)當月累計曠工8—15天,扣減當月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的100%;
(4)連續曠工1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加班
(一)加班的申請及審批
a)員工加班應遵循“提前申請”的原則。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員工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
申請加班應“一事一議”。當日需要加班的,應在當日下班一小時前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在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前一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在規定時間內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時提出申請的,應在下一個工作日內補交申請。
b)員工加班時間以小時為計算單位;
c)員工每月加班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6小時。
公司員工手冊7
第一條 行政部為公司信息管理系統和互聯網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條 行政部網管負責全公司信息管理系統、內部電話、網絡的架設和維護檢修工作。
第三條 未經行政部審批,嚴禁其他部門私自架設網絡、對外電話。違者記行政小過一次,并扣50元/次。
第四條 公司建立了內部溝通郵箱和企業QQ,部門間在傳遞信息時,嚴禁傳遞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違者記小過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五條 嚴禁上班時間觀看網絡電視、電影、聊Q,看小說、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記小過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六條 嚴禁上班時間登陸無關網站和私人QQ,違者記警告一次,并扣款20元/次。
第七條 嚴禁利用公司網絡資源從事商業活動謀取私利或傳播公司商業機密(如股票、購買cp等)。
違者無薪開除。
公司員工手冊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后勤各項工作的正常運作,從而為公司各項工作的順暢開展提供全面的后勤保障基礎,特制定本后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在本公司工作期間,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的各項條款,互相監督,提合理化意見,使公司將更好完善后勤管理
第二章 宿舍管理
第一條 為保證員工擁有良好、清潔、整齊的住宿環境和秩序,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第三條 具體規定如下:
1、每天9:30-16:30、24:00-7:00為門禁時間,住宿人員在宿舍內休息,嚴禁出入(因作需要及經理級以上人員除外),24:00后必須熄燈休息,夜班人員24:00后禁止回宿舍以免影響他人休息,23:00后員工禁止互相串門。
2、宿舍床位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如安排床位三日內未入住視為放棄。
3、員工須按行政部安排的房間住宿,一人一位,不得多占床位,床位一經確定不得私自調換。
4、宿舍內禁止亂涂亂畫、亂張貼,不得躺在床上吸煙等有損5S及有關安全之行為。
5、女性宿舍管理
1)女性宿舍探訪時間為:12:00-13:00;17:30-22:30(休息亦同)。
2)探訪人員僅限本公司員工。
3)非探訪時間謝絕探訪,22:30后探訪人必須離開。
4)探訪人員必須在保安處履行登記手續方可探訪。
5)女員工除工作原因外應于23:30前回宿舍。
6、12:30-13:30及22:00以后宿舍內不得高聲喧嘩、唱歌、放音響、電視機音量盡量調低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非本公司員工嚴禁進入宿舍區(持親屬證、經理級以上帶領及行政部負責人批準的不在此限)。
8、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亂倒臟水。
9、宿舍內不得播入淫穢電視、錄像,傳播黃色報刊雜志。
10、宿舍內禁止飼養家禽以及其它動物(如犬)。
11、嚴禁私自改裝(亂拉亂接)電線、安裝電器(插座)、擅動消防器材以及其它宿舍設施。
13、嚴禁在集體宿舍做飯(包括存放做飯用的設施)、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如:電飯煲、電熱壺、熱水棒、高壓鍋等)。
14、集體宿舍嚴禁男女混居。
15、宿舍內除飯堂以及單人宿舍以外,禁止飲酒。
16、宿舍區嚴禁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違禁物品。
17、嚴禁打架斗毆。
18、禁止高空拋物。
19、宿舍物品外出須持有宿舍管理員簽準的《宿舍物品放行條》,離職人員須將行李搬離宿舍后方可結算工資;
20、損壞宿舍公物(包括標牌)、照價賠償,人為損壞加罰記小過一次,無責任人住宿人員全體受罰。
21、外宿人員應填寫《外宿申請單》,外宿人員不得占用宿舍宋位。
22、宿舍車輛載物外出保安應查驗確認審批手續齊全后方可放行。
23、宿舍是公共休息區域,禁止從事黃、賭、毒,酗酒等傷風敗俗活動,禁止偷盜行為,發現一律開除處理,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24、嚴禁到宿舍頂樓乘涼、睡覺、觀光等危險行為存在,發現記警告處分。
25、員工離職(包括辭職、辭退、自離、開除)必須接到行政部通知當日搬離宿舍,離職人員不得借故拖延,每延誤一天,要繳納住宿費50元/天/人,同時公司將采取強制處理措施。(所有離職人員需要拿物品外出,必須是在員工下班時間,且要經行政部批準及保安檢查無疑后放行)
26、員工必須負責所住房間的衛生,輪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內廁所、洗手盆、陽臺。下水道因衛生問題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的員工平均分攤。
27、宿舍實行每月檢查評比一次,檢查標準一律依照《宿舍管理制度》實施,評比標準:
1)地板保持干凈,無紙屑、煙頭、水漬等;(0—10分)
2)墻壁、天花不得有灰塵、蜘蛛網、污垢;(0—10分)
3)起床后將蚊帳向兩邊掛起置放整齊;(0—10分)
4)起床后被子疊放整齊;(0—10分)
5)床上物品擺放整齊;(0—10分)
6)床下鞋子擺放整齊;(0—10分)
7)床頭及床欄桿上不可掛衣、襪等;(0—10分)
8)空床上物品擺放整齊或清除掉;(0—10分)
9)門窗、玻璃擦干凈,門口干凈無雜物;(0—10分)
10)洗漱間潔凈整齊。(0—10分)
28、衛生評比辦法
1)每月定次不定時由行政部組織管理人員或部分員工對宿舍進行衛生評比,參與宿舍評比人員必須認真,并對所評比結果負責。 2)評比采用現場打分的方法(打分參照衛生評比標準),必要時可采用現場拍攝方法將優劣宿舍狀況記錄并公布。 3)評比結果每周公布一次,男、女各評出一個優秀宿舍和最差宿舍。
2)評委“優秀宿舍”的,給全體宿舍成員均記嘉獎一次。評為“最差宿舍”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全體宿舍成員均記警告一次。
公司員工手冊9
一、上班時間,不能隨便離開工作崗位,不能談笑玩樂。
二、上班時間,不能玩手機、看小說等表現。違反者將承擔一定的責任。
三、未經許可不得送人或降價。也不能私吞,如有違者相應罰款。
第四,對客人有禮貌,不要大聲喧嘩,盡量滿足客人的合理要求。客人提出意見時,要認真聽取。
五、上班時間,不能遲到或早退。如果有什么不能上班的,必須通知主管。主管同意后才能請假。
六、請假時必須有請假單,并注明請假原因。
七、不得損壞任何商品,要有意識地認真保護店內銷售的商品,不得粗心大意。
八、在工作時間,遵守學校紀律和校規,不得做違法的事情。違法的,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九、上班時間,做事認真負責,對客人彬彬有禮,不能三心二意。
十、不能做損害公司聲譽、損害集體利益的事情。
公司員工手冊10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的要求配備財務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嚴格落實責任。
第二節會計機構與崗位設置
第三條公司的會計機構為公司財務部,財務部經理為會計機構負責人。
第四條根據會計工作和公司實際需要設置以下會計崗位:財務經理、總賬會計、成本費用會計、稅務會計、往來會計、出納等。
第五條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登記工作。
第六條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實行定期輪換制度。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做到定崗、定員不定死,有計劃地進行崗位輪換,以使會計人員能夠全面熟悉財會工作、擴大知識面、增強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水平,加強會計工作內部監督。輪換時應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七條會計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企業會計準則》,遵守職業道德。
第八條會計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每年有一定時間的后續教育。
第三節崗位職責
第九條財務經理崗位職責。主持公司財務預決算、財務核算、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財務部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對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進行總體控制。
(2)主持財務報表及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對外披露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3)組織制定本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4)監控和預測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并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5)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和并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6)參與確定公司的股利政策,促進與投資者的溝通順暢,保證股東利益的最大化。
(7)與財政、稅務、銀行和證券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關系。
(8)向總經理匯報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財務收支及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為公司管理人員提供財務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
(9)組織會計人員學習理論和業務知識;負責會計人員的考核;會計人員的使用和調配。
第十條總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
(2)指導監督各會計崗位的日常工作;審核記賬憑證。
(3)負責財務報表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對外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
(4)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負責年度審計工作的協調。
(5)協助上級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和并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6)與財政、稅務、銀行和證券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關系。
(7)向上級主管匯報公司經營狀況、經營成果、財務收支的具體情況,為公司管理人員提供財務分析。
第十一條出納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日常資金收付工作。
(2)嚴格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規定支付款項,及時準確編制記賬憑證并逐筆登記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3)負責相關票據結算,建立應收票據、應付票據備查簿。
(4)及時與銀行定期對賬,庫存現金余額符合管理制度規定。
(5)按周編制現金收支報表。
(6)配合會計人員做好每月的報稅和工資的發放工作。
(7)負責管理員工備用金欠款事項。
(8)完成其他由上級主管指派及自行發展的工作。 第十二條往來結算會計崗位職責。
(1)建立應收賬款、應付賬款臺賬。
(2)辦理往來賬款的`結算業務;負責往來結算的明細分類核算;及時登記更新應收賬款、應付賬款臺賬。
(3)負責往來賬的核對工作。每年至少核對一次,如雙方余額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及時向領導匯報。
(4)負責做好領導分配兼管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條成本費用核算崗位職責。
(1)擬訂成本核算辦法。
(2)加強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
(3)負責在產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和項目成本分類核算。
(4)協助管理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
(5)編制成本報表,進行成本分析。
(6)擬訂費用管理與控制辦法。
(7)編制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報表,并對異常情況進行分析,加強費用控制。
第十四條稅務會計崗位職責。
(1)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
(2)積極協調與當地稅務的關系,及時關注稅務政策,對公司有利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3)每月按時完成稅務申報,依法納稅;負責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
(4)負責保管、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通用發票,進項稅發票的勾選認證。
(5)關注增值稅進項稅與銷售稅的差異,及時催收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四節會計工作交接
第十五條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十六條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十七條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第十八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第十九條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條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節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董事長批準后生效。 員工手冊應該包含那些內容?
《員工手冊》是企業內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規范,同時又涵蓋企業的各個方面,承載傳播企業形象,企業文化的功能。它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員工的行動指南。應該包括的內容有:序言、用工管理、薪酬、福利、工作時間、職工培訓、溝通途徑、保密事項、獎懲及其它管理要求標準。 員工手冊和人事管理制度的區別
員工手冊,是告知員工應該知道的和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和相關規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就是對公司人員的人事入職、升遷、獎懲、離(退)職等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兩者的管理范圍不一樣,員工守則面對所有人員的所有普遍性的行為。而人事管理制度是屬特定的專門的制度。
法律主觀:
需要員工簽字。員工手冊一般是公司制度的集合體,員工手冊上員工簽名對于員工和用人單位都有益處,既避免用人單位以莫須有的理由對員工實施處罰和辭退,也可以為管理員工提供依據。
法律客觀:
《勞動法》第3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員工手冊員工不簽字辭退嗎合法嗎
是合法的。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員工可以保留相關的辭退文件。離職證明亂寫的,可以不予簽字確認。因辭退產生爭議的,屬于勞動爭議,員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員工手冊11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條 為明確公司與員工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促進公司各項經營活動正常、健康、有序的開展,本著公司與員工之間互惠互利、平等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工作人員。
第三條 一般規定
一、公司經營管理者有權依照公司各項現行管理規定,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項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不得無故拒絕;
三、凡員工行為違反本《員工手冊》的規定,公司可視該行為情節輕重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四、本《員工手冊》載明的有關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聘用
第四條 公司根據發展需要聘用員工,由辦公室(人事部)依據實際需求情況編制人員聘用方案,呈總經理批準后,負責執行內部調配工作或實施公開招聘。
第五條 員工的聘用分新進公司的招聘和續聘等情形。
第六條 公司采取逐層聘用的方式聘用員工,即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由總經理決定聘用;部門員工由部門負責人決定聘用,但受辦公室(人事部)統一管理統籌。
第七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錄用或續聘:
一、《勞動法》規定不得雇傭者;
二、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工作,后被開除或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審查認定學歷和工作履歷有故意欺騙行為者; ㈤、不符合公司規定的其他有關條件者。
第八條 新進公司的招聘可采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托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時公司須組織實施筆試和面試等考核錄用程序;委托中介方招聘時,相關擇錄標準和程序等事項按雙方約定執行。
第九條 公司對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均實行叁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勞動合同年限。試用期間,公司將指定人員幫助新員工盡快了解公司概括,熟悉將從事的業務工作,具體內容主要以本《員工手冊》為準。
第十條 員工試用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相應的,如果員工無法達到公司要求,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員工試用期滿,辦公室(人事部)將與試用部門負責人一起對員工進行考核,經有關程序考核合格者,于期滿次日起轉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員工的續聘工作按本《員工手冊》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公司有權依工作需要安排員工的崗位、崗位等級、考核、獎懲、解雇等事項,公司員工應積極給予配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逐步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合法的原則。勞動合同的內容、條款、簽訂的程序,必須符合《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二、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公司與員工雙方必須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
三、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結合的原則。經過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既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也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分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為壹年。
第十七條 連續服務期的要求
對經公司出資培訓后的員工,除經公司同意其離職外,必須遵守經培訓后連續為公司服務的期限要求:
一、公司為其出資參加資格(資質)證學習培訓的,連續服務期為2年以上;連續服務期滿或離職后,資格(資質)證須保留在公司。
二、公司為其出資參加工程師培訓并考取初級工程師以上職稱的,連續服務期為4年以上;連續服務期滿或離職,具體事項由雙方另行約定。
三、如雙方簽有協議的,按協議規定確定連續服務期。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
一、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依法與員工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書。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在公司內的崗位等級,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公司、員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勞動合同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經協商未能就變更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勞動合同立即終止:
一、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一方或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有一方消失;
三、經仲裁和判決而終止;
四、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五、員工經批準離開公司;
六、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二十一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立即終止:
一、適用第二十條㈡、㈢、㈣款的約定;
二、員工個人要求終止勞動合同的;
三、公司與員工另行約定的。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并按本《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執行。
一、公司、員工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是否續訂的有關事宜;
二、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在此之前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已不間斷地達到十年,或距員工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如員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對掌握公司重要商業秘密,或擔任某項重點工作的員工,公司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90天,與其協商是否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同意續訂的,可續訂勞動合同。如員工不同意續訂,公司可將其調離原崗位,辦理工作交接,公司認為必要時,可進行離任審計。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根據有關法規和本《員工手冊》的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均可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的;
3、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請:
1、勞動合同期限內,在公司從業務、財務、機要保密、勞資等項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業秘密的;
2、擔任某項重點工作,工作未結束的;
3、與公司另有約定的;
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①、經常遲到、早退,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的;
②、連續曠工7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15天以上的;
③、因員工本人的原因,給公司聲譽造成較壞影響的;
④、拒不服從公司安排,不服從領導,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管理秩序的;
⑤、采取不正當手段,索取虛假證明欺騙公司,經查證屬實的;
⑥、利用病、事假或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為他人或本人從事各種經營活動,獲取經濟收入的;
3、嚴重失職或違法違紀、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①、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②、弄虛作假,為個人或小集團騙取經濟利益和榮譽,情節惡劣并查證屬實的;
③、行賄、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不夠刑事處分的;
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賭博、吸毒、賣淫、盜竊等,不夠刑事處分的;
4、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內部資料為他人做證,造成公司經營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除第1項外,均屬于過錯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以上屬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公司連續工作十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員工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不屬于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范圍的,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滿為止。對因工負傷被確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手續
一、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經與公司協商同意,員工應在30天內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二、員工引用本《員工手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條件,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及時按規定辦理有關解除手續; ㈢、公司提出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向員工出具書面通知,并在出具書面通知后及時為員工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公司、員工違反《勞動法》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賠償。具體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試行辦法》辦理。
第二十六條 違反連續服務期的費用賠償
一、在公司規定和雙方約定的連續服務期內,因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償還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
二、培訓費是指培訓期間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基本薪酬和福利、交通費、住宿費、教育培訓費等。
第二十七條 經濟補償
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應當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具體按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第二十八條 員工的經濟補償金,由公司按規定標準一次性發放給員工,有下列情況的公司依法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員工在合同期內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員工因本《員工手冊》規定的過錯原因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其爭議的處理按《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試行辦法》辦理。
第三十條 辦公室(人事部)應做好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的簽定、續訂、變更、終止、解除管理制度,規范勞動合同檔案制度,按規定及時為員工辦理各項手續。
二、按照本《員工手冊》和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需擬定書面通知的,應按規定及時通知對方。
三、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公司應下達《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抄送失業保險等機構,按規定轉移員工的社會保險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有關合同期間發生的勞動糾紛或爭議,由辦公室(人事部)負責調解并妥善解決。
第四章 員工培訓
第三十二條 公司培訓體系主要由新員工上崗前的職前培訓、員工在崗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三部分組成。
第三十三條 職前培訓目的
一、使每一位具備不同工作經歷、文化背景、思維方式的新員工盡快理解公司文化,經營目標、公司規章制度、熟悉工作環境,盡早融入到員工隊伍中,更快地進入工作狀態;
二、使新員工盡早掌握工作要領和工作程序、方法,達到崗位所要求的業務水平。
第三十四條 職前培訓內容
一、講解公司創業史、現狀、經營范圍及奮斗目標;
二、講解公司組織機構、企業文化,介紹公司人員;
三、講解各項辦公流程,學習各項規章制度;
四、介紹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輔導使用辦公設備;
五、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三十五條 在崗培訓和自我培訓
一、公司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和發展需要,建立員工在崗培訓的制度。通過學習培訓,提高、完善和充實員工的各項專業技能,使其具備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能力;減少工作中的失誤,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團隊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氛圍;
二、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持續提高專業知識,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自學或接受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公司將酌情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對學習成績優異并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包括但不限于補貼、薪資晉級、職位晉升等獎勵;
三、公司鼓勵并支持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與業務有關的各項在職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公司在制度上承認員工在社會上有資質的機構院校獲得的各種學歷、學位、資格和技能證書;公司將根據員工自我培訓取得的成績及為公司創造的經濟效益酌情給予補貼、鼓勵或獎勵。
第五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六條 員工享有的權利
一、員工正式錄用后,公司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享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書》規定的各項權利;
二、公司員工不因國籍、民族、種族、性別、年齡、婚姻、社會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歧視;
三、女性員工享有與男性員工平等的工作權利;
四、員工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的權利。公司應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五、公司員工有權按勞取酬,公司應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本人,不得隨意扣發或者無故拖欠;
六、公司員工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公司應結合自身和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員工享有的基本薪酬為基礎,為其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等福利;
七、公司員工有權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有權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企業活動;
八、公司員工享有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三十七條 員工應履行的義務
一、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遵守各項管理細則;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則,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
三、嚴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運作,確保工作流程的順暢高效,對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中不合理之處及時提出建議,確保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積極學習,刻苦鉆研,努力提高業務水平,提高職業技能水平,積極參加培訓和考核;
五、創造和諧的工作環境、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發揚團隊精神,增強公司的凝聚力。
六、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進行經營活動;
七、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準,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八、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九、其他公司規定員工必須履行的各項義務。
第六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八條 公司行政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礦山及一線員工的具體上班時間按季節變化另行通知。
第三十九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上班有效打卡時間為7:00時至8:30時;下班有效打卡時間為17:00時至 21:00時。
第四十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規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四十一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四十二條 考勤事項的懲處辦法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工作紀律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 請假及休假管理
第四十三條 公司行政實行周未雙休工作制、礦山及一線員工實行單休工作制。法定休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國家法定假日,休假天數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內宿員工除規定的休息日以外,需離開礦區的,應填寫請假條說明原因,按請假審批程序辦理方可離開;未經批準擅自離開的,發生任何事情,后果自負。
第四十五條 病假;員工因病、傷必須住院治療,須持醫院有關證明報經公司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未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第四十六條 喪假;員工父母、配偶等直系親屬去世,可給予3天喪假,喪假期間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七條 婚假;員工結婚可休假3天,婚假期間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八條 產假;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生育,享有90天產假。
第四十九條 事假;員工因辦理私事請假,應書面提出請假申請,經公司審批同意后,可以請事假,請事假天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
第五十條 公休假;公司員工工齡滿5年的可申請享有公司提供的公休假。
第五十一條 員工的醫療期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享有醫療期。具體按勞動部《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辦理。
第五十二條 請假規定
一、員工申請探親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公休假均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呈報總經理審批,待批準休假后將書面申請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
二、員工休假完畢后,須到辦公室(人事部)報到,注銷假期。無故違反規定未辦理請銷假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八章 薪酬及福利
第五十三條 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員工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按崗位等級取酬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薪酬制度,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并保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公司按照法律規定向政府指定的機構,為員工辦理社會統籌保險;
三、員工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資系指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工資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給付。
第五十五條 公司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崗位性質和等級,確定員工的工資待遇,并以此作為支付薪酬的依據。員工工資水平隨崗位和等級的變動而變動。
第五十六條 員工工資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等。下列項目由公司從員工工資中直接扣除:
一、個人所得稅;
二、養老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
三、失業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
四、醫療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
五、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規定應扣除的部分。
第五十七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5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第五十八條 員工從較低級崗位調整到較高級崗位的,崗位等級工資一般按較高級崗位的最低檔次執行;員工從較高級崗位調整到較低級崗位的,崗位等級工資一般按較低級崗位的最高檔次執行。
第五十九條 員工因調整崗位及等級,工資的調整自崗位或等級調整之日的當月起執行。
第六十條 員工試用期工資按其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六十一條 辦公室(人事部)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行使監督、管理和處理的職權。辦公室(人事部)負責員工薪酬發放明細的核定;財務部負責具體薪酬發放事宜。
第六十二條 公司員工嚴禁相互打聽工資水平。因相互打聽他人薪酬信息,造成泄密的,依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終止勞動合同,開除出公司的處分,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六十三條 公司員工不得向其他公司或非公司人員透露公司薪酬結構和工資水平,由此造成泄密的,依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終止勞動合同,開除出公司的處分,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四條 本《員工手冊》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六十五條 公司員工務必了解本《員工手冊》的內容,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六十六條 本《員工手冊》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如公司原有的規章制度與本《員工手冊》相抵觸,按本《員工手冊》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 本《員工手冊》由辦公室(人事部)負責解釋。
公司員工手冊12
1、工作時間保持開心精神,和氣待人。
2、不允許在店內抽煙與喝酒。
3、保持店面衛生干凈,保持每天打掃衛生,整理貨品。每日下班前需拖地,每周一進行店內玻璃的清洗。
4、收銀結算收款時留意辨認假{和諧}錢,如收取假{和諧}錢將在月結工資中扣除同等數額的貨幣。
5、妥當保管好客人財物和店內貨品,謹防小偷。假如盤點存貨發覺貨品被盜,根據被盜商品的成本價在月結工資中扣除。
6、作好店面貨品整理,陳設貨品需細心搭配和擺放。
7、按時上班,吃飯時間不超過1小時。當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資。
8、任何因主觀緣由引起的`貨品退換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釋清晰:“物品如無任何質量和品質問題,我們均不接受退換”。
9、店內有客人及生意時盡量不要接聽私人電話,影響銷售。
公司員工手冊13
歡迎您加入**,共同參與公司未來的發展,在此謹祝您工作愉快!
**過去的每一點成就,都有賴于**職員的努力。**明天的每一個進步,從今天開始,都與您的努力密切相關。
歡迎您成為邵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員,公司的利益與您的利益息息相關,請您在入職時熟悉本手冊。
良好有序的.工作環境是現代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前提,科學完善的管 理體制是企業走向成功的保證。我們編印本手冊,旨在明確公司的經營機制和管理制度,規范公司員工的工作行為準則,保障公司正常的運作 管理,維護個人權利,從而從整體上維護公司利益,幫助您更快地融入團隊,愉快地開展工作。
手冊內容適用于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批準錄用的所有職員,所稱"公司"(或"**")均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包 括總部及所有下屬項目處。如果您在閱讀或執行中有任何的疑問,請與我們或您的上司、行政人事部的同事聯系。我們都很樂意解答您的疑惑,并和您坦誠地進行討論和交流。
公司員工手冊14
一、 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 40%。是工資構成中相對靈活的部分,并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 4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 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二、津貼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 此類津貼并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于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店齡補貼
50 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 1 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 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 50 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三、 年終獎金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按以下公式計算:月年終獎金=月工資/12
2、按照酒店激勵機制對于平時為酒店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除以上年終獎之外,還可從總經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額作為特殊獎勵。
四、 薪資調整
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薪、晉升加薪和獎勵加薪。
1、定期調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據上年經營情況(包括全年營業額、營業利潤及人均營業額、營業利潤增長等)、同行業其他酒店薪資調整情況,結合酒店發展需要,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工資標準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如經研究同意調整工資標準,則調薪日期一般定為每年的 3 月 1 日;調薪的審定期間為一年,即從上年 3 月 1 日至當年 2 月 28 日;具有調薪資格者為調薪當日酒店在冊職工,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除外:
錄用不滿 1 年者;
當年累計缺勤 15 天以上者;
審定期間受過處分者;
其他不宜調薪者。
2、晉升加薪:
員工晉升職務時,其崗位工資自晉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調升至新任崗位相應的工資檔次,特殊情況需要高定工資者,需總經理室研究決定。
3、獎勵加薪:
對于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總經理室討論通過,可隨時給予一定幅度的獎勵加薪。
五、 工資計算與發放
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 25 天,若需計算日工資,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5
2、酒店新進員工工資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3、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4、酒店員工工資及補貼由酒店財務部統一發放。員工個人所得稅由酒店代扣代繳。
5、酒店采用下發薪的形式,即每月 12 日發放上月工資。
6、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每月兩次發放工資,即每月
12 日、25 日。
7、 員工請假(事假、病假、工傷、婚喪、生育、休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酒店考勤制度辦理。
六、 臨時工工資發放
臨時工工資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資,不享受其他相關福利及績效工資。
其中:推洗、搬運工、垃圾工、員工餐廳勤雜工 600 元/月 殺洗 650 元/月 海鮮工1000 元/月,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七、 培訓生工資發放
培訓生工資起薪工資 300 元,三個月后加 150 元。六個月培訓期結束如繼續留用,則根據酒店聘用員工工資福利管理辦法。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八、附則
公司員工手冊15
員工手冊主要是企業內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規范,同時又涵蓋企業的各個方面,承載傳播企業形象,企業文化功能。它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員工的行動指南。“員工手冊”是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文化與企業戰略的濃縮,是企業內的“法律法規”,同時還起到了展示企業形象、傳播企業文化的作用。
(一)基本準則
1、公司倡導“”的企業理念。
2、全體員工的一切工作行為,都須以“”為準則。
3、做每一件事、說每一句話之前,都應該先考慮一下是否符合我們企業的目標、宗旨和精神。
4、每位公司員工都應該為公司的整體利益而進取和自律。
(二)職責權限
1、員工除本職日常工作外,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2、員工未獲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任何獲取薪金的工作。
3、每位員工的工作必須對上級和下級負責,無下級的員工對手中的產品或服務負責。
4、員工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三)業務交往
1、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酬金或回扣,否則將構成受賄。
2、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取得不正當利益。
3、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4、員工的直系親屬從事可能會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業務時,員工應向公司申報,并提出職務上的回避。
5、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活動中,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給予的回扣和傭金,應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以沖抵成本。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處。
6、員工在公司以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著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7、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系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系所需要的交際活動,尤其是涉及以下四點的,應謝絕參加
8、所有員工都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各種經營管理信息,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及內部資料。機密文件和資料不得擅自復印,未經特許,不得帶出公司。
9、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他未予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及相關信息。
10、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11、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如交通工具、電子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
12、全體員工都有義務和權力對違反以上準則的行為向公司各級主管以至董事長投訴。
13、接受投訴的部門和員工,應當為投訴人嚴格保密,并及時做出處理和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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